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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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兹 九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沈兹九(1898—1989),名慕兰,女,德清县城关镇人。民国10年(1921)秋东渡口本,就读于女子高等师范艺术科。14年学成归国,先后在浙江女子师范、江苏松江女中、南京汇文女中任教。21年夏,入中山文化教育馆上海分馆任《时事类编》助编。

  民国23年2月,主编《申报》副刊《妇女园地》,号召妇女争取解放;宣传抗日救亡、民族解放、社会进步等思想。24年7月,创办并主编《妇女生活》杂志,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方针,揭露和抨击国民党反动统治,号召妇女抗日救亡。12月21日,参与和发起成立上海妇女救国联合会,继而参加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筹备和领导工作。25年11月22日,救国会沈钧儒、邹韬奋等“七君子”被捕,兹九参加宋庆龄、何香凝带头签名发表的《救国入狱》宣言,提出:“如爱国有罪,愿与‘七君子’等同受处罚。如爱国无罪,则与沈钧儒等同享自由”。并随宋庆龄等人赴苏州,要求国民党高等法院羁押。

  上海被日军占领后,沈兹九撤退至武汉,任战时儿童保育委员会常务理事。27年5月20日一25日,参加宋美龄在庐山召开的各界知名妇女座谈会,与邓颖超一起仗义执言。会后,任改组后的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文化事业组组长,宣传抗战到底,培养女工骨干,主管《妇女新运》会刊,团结各界妇女爱国力量,支援抗战。

  武汉沦陷前夕,兹九赴重庆。28年,由邓颖超、钱俊瑞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到皖南新四军军部。皖南事变发生后,根据共产党指示辗转至新加坡,协助胡愈之工作。不久与胡愈之结为伴侣。太子洋战争爆发后,参加新加坡华侨文化界抗敌动员总会及其战时工作团,深入华侨群众,进行抗敌宣传。新加坡沦陷前夕,和胡愈之、郁达夫等人撤退至苏门答腊岛。为躲避日军搜捕,隐姓埋名,度过3年8个月的流亡生活。

  抗战胜利后,重返新加坡,和胡愈之创办南洋出版社,出版《风下》周刊和《新妇女》月刊等,宣传进步思想,启迪华侨觉悟。35年,中国民主同盟马来亚支部成立,被选为支委,从事民主运动。

  37年,离新加坡入东北解放区。次年初,赴中国共产党中央所在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参加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全国妇联成立时,被选为常务委员,任宣传教育部部长兼《新中国妇女》月刊总编辑。新中国成立后,为全国政协一、二、三届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三、五、六届代表;第二届民盟中央委员,第三、四、五届民盟中央常委,并任第—、二届民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89年12月26日于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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