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华(1916—1941),女,小名彩宝,曾化名凌兰、张惠琴,湖州南浔镇人。民国25年(1936)夏,毕业于南浔中学。次年秋,考入杭州浙江省民众教育实验学校。抗日战争爆发后,实验学校迁到兰溪县,校方仍关门办学,不许青年抗日救国。新华毅然离校,与进步学生庄绍真、单浩(女)一起,沿浙赣铁路西去,寻找共产党。在江西南昌找到新四军驻四眼井办事处,参加抗日救亡组织——江西抗宣服务团第六队,在赣中吉安地区活动。27年夏,至皖南参加新四军,被分配到山区仑村搞民运工作,评为模范民运工作者,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28年底,新华奉命到苏南敌后溧阳地区工作。次年初,调任中共太滆工作委员会青年部长,兼宜兴闸口区委书记,3月被新四军授予“全军十大模范女战士”的光荣称号。同年,国民党投日顽军王福增、邬道援派遣武装特务,妄图搞垮当时新建立的新四军十六旅独立二团,她受中共党组织派遣,以文化教员身份,深入独立二团,使这一阴谋未能得逞。
新华离开部队后,回到地方继续做党群工作,组织青年妇女参加对敌斗争。还筹办《突击报》,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9年夏,奉命秘密回南浔开展扩军工作。次年3月,中共苏南区委又派她去浙西与秘密活动的中共组织联系,建立联络点,开辟新区,途经武进县漕桥附近的殷墅桥时,被伪军逮捕,押解到漕桥伪军据点。在押解途中,她勇敢镇定,对押送她的士兵继续做宣传工作,劝伪军弃暗投明。日伪军营长李慎言设宴诱降,新华推翻酒席,严词痛斥。敌人恼羞成怒,施以酷刑,新华坚贞不屈,视死如归。敌人在新华身上一无所获,决定将她秘密杀害。一天深夜,敌乘新华不备时将她按倒,先用毛巾塞住她的嘴,然后在她脖子上套上绳子。当她气息奄奄时,又在她身上猛刺两刀。牺牲时年仅24岁。张新华烈士的遗体安葬在宜兴县漕桥烈士公墓。1983年,南浔镇在适园烈士公墓内为张新华树立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