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支持企业应对挑战、渡过难关、加快发展,经层层推荐、筛选,现将拟命名的33家“湖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包括企业党组织、企业,企业党组织书记、业主)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单位和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12月19日起到12月23日止,共5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313000
举报电话:0572-12380 传真:0572-2399075
电子信箱:2398893@163.com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