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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三项措施开展农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0-04-23 16:17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坚决遏制各类违法抢建歪风,保障土地市场规范,长兴县积极行动,落实三项措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制,全县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履行职责。二是明确主体、全力以赴。以乡镇(街道)为工作主体,确立工作目标,全面动员、积极行动,以务实的服务意识、为民的崇高精神,积极开展农民违法建设情况清理。三是强化督查、惩罚分明。按照“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尊重历史”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建筑的科学监督机制、快速处置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强化督查,做到惩罚分明,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的情况发生,做到“规范一批、暂缓一批、拆除一批”。 (长兴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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