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0-04-2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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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健全投入机制。明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项目业主和建设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业主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园区建设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积极投资园区建设;引导外资、工商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园区建设。通过盘活资产、产权质押等途径,充分利用信贷资金建设园区。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整合现有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以及科技、建设、交通、环保等方面涉农建设的项目资金,统筹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扶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装备、新技术新品种研发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在此基础上,经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认定,对市本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每个给予不少于15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具体按项目进行奖补。三是严格考核和管护。建立园区建设考核机制,把园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园区建设激励机制,每季度通报园区建设进度,并每年对园区建设进行考核,表彰一批园区建设先进单位。对园区实行项目化管理,对路、渠、电、机埠等基础配套设施落实专人管护。严格保护园区土地,对因重大建设项目须征占用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并按“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同等质量”的要求,落实相应的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