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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三大扶持政策”助推新市小城市培育试点
发布时间:2011-05-10 15:47 字体:【

  日前,德清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市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三大扶持政策”,加快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一是积极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科学划分县级和新市镇的事权、人权,探索建立权责一致、监督有力、高效便民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原则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日常管理体制,工作考核纳入全镇考核体系,其主要领导的任免,须书面征求镇党委的意见。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出台赋予小城市与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政策,通过设立分局、延伸机构或委托下放等方式,直接下放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和劳动保障局等9个部门5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和加大税费扶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连续三年,确保专项扶持资金每年1.2亿元;建立税费返还机制,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维护税等5种税费、返还比例分别为100%的支持。三是强化土地保障。以空间规划为重要依据,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不少于550亩建设用地指标,试点镇盘活的建设用地100%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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