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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自愿原则 可以“二次滚动”
在我省唯一的省级新农村建设体制创新试验区——吴兴区八里店镇南片发生了一件新鲜事: 2月1日,该试验区出台了“以房权换股权”的办法,把当地农民的富余住房变成“可持续”增长的财富。 2月8日,该镇永福村村民沈根泉与村负责人、工作组组长一起,签订了试验区农房改造房屋确认表,选择了股权式安置面积,将自己富余的住房折价入股,成为试验区内首个参与“以房权换股权”的村民。“自己住的房子面积足够了,多出来的如果自己拿去出租没几个钱,还是入股好,还有政府保障。”沈根泉高兴地说。
据试验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房权换股权”,就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将失地农民的富余住宅享有权以折价入股的方式,转化为一种新型的可以流通的生产资料,并根据市场规则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失地农民成为合作社股东,每年享受投资收益分红,稳定获取财产性收入。
据介绍,在操作上,被拆迁农民在一次分配时,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选择将富余房产转换为具有收益效应的新型生产资料的安置方式,按照一定的价格标准将富余房产进行折价入股。
试验区指挥部对失地农民以富余房产转换成的新型生产资料进行有效整合,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本运作,参与临港平台和商务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承诺在建设期内股权分红最低收益率为10%。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开发建设周期原因造成可分配红利低于该收益率时,由政府补贴差额部分。
此外,入股农民进入股份合作社满三年后,股东可以继续持股三年,即“二次滚动”,也可以选择退股重新按原面积实施房屋分配;“二次滚动”满三年后,股东可以按上年审计资产以货币形式继续长期持股,也可以退股重新按原面积实施房屋分配。“本地为农业区,相对农民拥有的大量富余住房而言,外来租住人员严重不足,大量空房长期待租现象将不可避免,闲置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将使新房变为老房。 ”该镇有关负责人说。通过“以房权换股权”,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运作,既能满足农民创收增收需求,又可投资拥有优质资产,不但方便群众生活和娱乐,还有利于社会管理和整体提升地区功能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