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文化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历史文化遗产是未来城市竞争发展的稀缺资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更是衡量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尺。当前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为我们做好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基础和条件,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学习考察嘉兴、宁波、绍兴等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申报工作方面的举措和经验,学习先进寻找差距,挖掘潜力发挥优势,有力推进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申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有力文化支撑。
一、绍嘉两市名城保护理念与经验
(一)保护理念——绍兴模式。在古城保护的重点上,突出历史文物、历史街区、古城风貌、无形文化这四个方面;在古城保护的思路上,做到重点保护、合理保留、局部改造、普遍改善相结合;在古城保护的时序上,坚持以“点”为基础,以“线”为纽带,以“面”为突破,以“全城”保护为终极目标;在古城保护的方式上,强调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人文自然融合性相统一。(二)申报举措--嘉兴经验。嘉兴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摘取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桂冠。嘉兴将申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项工作推进得到较好保障,国家部委给予了较高评价。名城申报重在过程, 2008年名城申报工作启动后,本着加大投入、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推出实施了一批涉及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镇村整治、文物古迹与大遗址保护、历史文化与名人文化挖掘展示、文化品牌建设、特色博物馆建设等方面的十大重点保护工程项目。这些重点工程计划用时3年,实际到目前有些项目还在进行中。
二、我市名城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已经形成。
一是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建立了文化遗产、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遗产逐步纳入依法保护的轨道。二是古城格局保护初显成效。在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古城格局、环境风貌、历史文化要素等得到有效保护。三是街区修复整治推进有序。完成了衣裳街区的保护性修缮工程,南浔历史街区保护性修缮工程推进有序,小西街区的保护性修缮工作将着手展开。四是文物抢救维修及时到位。已累计投入维修资金近亿元,先后实施大运河申遗点段、涉台文物、名人故居、宗教遗产等文物古迹维修工程30余项。五是文保单位四有规范标准。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实现了全部国保、省保单位及大多数市保单位的“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六是宣传舆论监督有力有效。先后推出“湖州名城定位”、“湖州老照片征集”等专项活动,已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发布信息60多篇次。市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名城保护与申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七是历史文化研究深入扎实。以史前、古城、运河、名人、建筑、园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为重点,组织挖掘和研究工作,形成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八是历史文化展示成果丰硕。先后建成了一批反映湖州名城历史、名人、城建、民俗、物产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或专题陈列展示馆。
三、对我市名城保护与申报工作的建议
(一)理念为首,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加强名城保护工作
从绍兴、嘉兴等地的共同经验来看,加强名城保护是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选择。湖州在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这一独特、稀缺、不可再生资源,以高度的文化自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文化保护意识,更好地保护修复历史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历史文化资源。
(二)规划先行,以各项保护规划统领名城保护工作
规划先导,在名城保护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规划的统领作用。按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要求,在完善《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同时,编制形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单体建筑保护规划等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规划编制体系,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三)过程为重,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名城保护工作
名城申报重在过程,名城保护注重实效。要注重推出具体的工程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名城保护工作。要积极梳理名城保护、修缮和展示的重点项目,抓紧工作进度,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用结合,以双赢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要积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创新思路、积极谋划,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要使文化遗产成为发展旅游经济的核心资源,推出富有文化韵味的旅游品牌。要使文化遗产成为提升城市宜居度的重要资源,做好统一规划、合理整治、风貌协调工作,使传统街区成为留住城市文化根系、展示城市文化内涵的重要载体。
(五)形成合力,以全市之力扎实推动名城申报工作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保证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必须依靠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合力。要加强文物机构队伍建设,尽快着手研究文保所与博物馆的分设问题。要加强配合,在市申名办的统一协调下,文物、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名城申报工作。要加强保障,着手制定《湖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名城保护提供政策体系保障;强化资金保障,争取逐步提高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占比,保障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