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猪舍有10来个平方,说是违法建筑要拆了,怎么个补助法?”上月的一天,家住南浔区练市镇朱家兜村的杨大伯听说有个生猪养殖户的普法宣讲会,就特意赶过去听课。宣讲会上,像杨大伯一样前来咨询养殖户有六七十户,南浔区司法局宣教科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大家解疑释惑。
全市“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我市司法系统迅速整合普法、律师、公证、调解等资源,围绕全市重点改拆项目,全力服务保障“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据统计,到目前为至,解决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等引发的矛盾纠纷30多起。
法制宣传
服务“三改一拆”
7月9日上午,在吴兴高新技术开发区戴山集镇一场围绕法律服务“三改一拆”巡回法律宣传活动热闹举行。活动现场,村民们三五成群,有的拿着宣传折页等资料埋头琢磨,有的直接与工作人员面对面咨询了解“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工作人员以案说法,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使群众增加对“三改一拆”政策的了解,提高对法律政策严肃性和确定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司法行政部门全面开展了“三改一拆”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媒体、法制宣传栏、普法“流动大舞台”、普法宣传手册、以案说法等方式,大力宣传拆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长兴、德清、安吉等普法部门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全力为“三改一拆”行动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三改一拆”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11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5000余份,张贴宣传挂图标语6600余条,举办专题法律讲座245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组织法治文艺演出105场次。
法律服务团
及时介入化解纠纷
今年5月初,拆迁部门与湖城中心城区一拆迁户李某协商,房屋拆迁后,易地补偿安置一套二手房,由拆迁部门提供二手房信息,待李某确定了购买二手房后,由拆迁部门按照拆迁补偿标准支付购房款,完成拆迁补偿安置。
李某接受了该办法,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当其准备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时,却发现该房屋因经济纠纷被债权人申请法院予以查封冻结,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产权过户无法办理,李某不愿再另行择房安置,并拒绝搬迁。法律服务团在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拆迁办工作人员联系,并前往法院、银行沟通协调,从法律层面分析判断,提出了三条指导意见,使房产过户手续得以顺利进行。一个多月后,李某顺利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得以继续履行。
“三改一拆”行动开始后,市司法行政系统设立了法律服务团,负责“三改一拆”法律服务具体组织实施,法律服务团负责人由资深律师担任,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成员,服务团下设法制宣传组、服务保障组、矛盾排查调解组三个行动组。群众遇到因“三改一拆”引发的纠纷,随时随地可以向法律服务团法制宣传组进行咨询,小组成员定时、定点走进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社区和村委会可通过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法律顾问
引导部门依法行政
这些天,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村的村干部一直念叨着法律顾问叶根贵,幸亏他们踩了一脚“刹车”,一场可能出现的纠纷得以避免。
村民戴某名下有一个1500平米的猪舍。这次“三改一拆”要对这个猪舍进行拆除。由于其长期在外打工,他的哥哥和村干部说,弟弟委托自己来办手续和领补偿款。村干部爽快地和他约定办理手续的时间。当时,乡村法律顾问叶根贵到村里进行走访,了解在制定拆迁协议、补偿协议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得知戴家这个口头委托的情况后,叶根贵赶紧向村干部“叫停”。
“这个必须得有一份书面的委托协议。猪舍是在弟弟名下的,若是哥哥领去赔偿款之后,弟弟回来说,自己没有委托过哥哥,那这事情可就复杂了。”于是,他代为起草了一份委托书。几天后,戴家人联系上了外出多年的戴某。他回到村里,在村干部见证下,兄弟二人签署了委托书。目前,戴家的猪舍拆除工作已经结束,补偿款也即将下发。
“坚持依法行政”是市政府部署“三改一拆”行动时的明确要求。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顾问为政府及其部门“三改一拆”行动配套措施和拆改安置方案的制订开展法律咨询和论证,提供法律评估、风险预警等法律服务,协助开展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决策、依法管理当好参谋,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同时,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还对驻点单位进行了全面走访,解答村(社区)在制定拆迁协议、补偿协议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主动与建设、土管等沟通对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将拆改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