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亮委员的发言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我市应结合实际,理职能、强平台、重扶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为此建议: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财政扶持、编办承接、民政培育、相关单位(购买服务主体)监管”的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模式;二是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尽快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制度,而对于尚未达到注册登记条件,但正常开展活动且满足群众需求的社会服务类组织,授权县区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切实加大培育力度,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制定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加大社会组织专职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四是强化综合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完善内外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