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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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环保系统“十二五”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6-02-03 09:24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生态蓝图一绘到底
 

  东风吹拂而过,时空翻开新的一页。刚刚收官的“十二五”,是我市环境治理发生深刻变化的五年,湖清水净、蓝天白云,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湖州,环境幸福的指数在不断提高。
  转变正在发生,成效已然显现。“十二五”以来,全市环保系统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用实际行动打造着美丽湖州、宜居湖州,让生态湖州在“绿色”中发展前行。
  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实现7373条9380公里河道河长全覆盖,并于2014年夺得省首批“五水共治”大禹鼎;
  围绕“尘、烟、气”三大重点,全面打响治霾攻坚战,出色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市区PM2.5浓度为56.9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的64.2微克/立方米下降11.4%,下降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三县两区均达到国家生态县区水平;
  强势开展印染、造纸、制革和化工四大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市涉及整治提升的243家企业均完成整治任务,整治提升工作位于全省前列;
  ……
  五年来,环保人意志坚定,以水、气等污染治理为重点,坚决向污染宣战;五年来,环保人砥砺奋进,探索适合湖州发展的环保新路。
  蓝图绘就,只争朝夕。在通向绿水青山的征程上,湖州铿锵前行。
  ■打出组合拳 守护碧水蓝天
  回望这五年,重拳治污贯穿始终。正所谓动真格留住蓝天白云,从“五水共治”到“治霾318”攻坚行动……一项项环境治理的铁腕之举,换来了绿水青山。
  我市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治水工作,按照“水岸同治、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的原则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建立市半年一次、县区每季一次“清三河”“回头看”制度,在“三河”整治的基础上,对已整治的“三河”和未列入整治的农村小河、小港逐条进行排查,投入20多亿元关停搬迁了太湖沿岸的工业涉污企业,启动了总投资近100亿元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四大骨干水利工程等,一项项措施的开展让身边的水更清。
  我市在治水行动中交出了漂亮成绩单,完成481条499.9公里“三河”整治及76条62.3公里的“三河”提升任务。全市县控以上断面水质比例从2011年的75.3%上升到2015年的92.4%,水质的逐步改善使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变,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水环境质量不断好转。在2014年,我市以优秀成绩成功夺得省首批“五水共治”大禹鼎。
  在另一项“亮剑”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治霾318”攻坚战里我市也取得阶段性成效。在2013年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 2014年、 2015年两次重点实施“治霾318”攻坚战,重拳出击“治扬尘、治废烟、治尾气”,完成18项具体任务,空气质量稳定改善。空气质量中PM2.5浓度从2013年的7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56.9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是打赢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一项,借着“治霾318”攻坚行动的东风,我市将治废烟的各项工作提档加速。 2015年淘汰燃煤小锅炉2942台,完成省定任务的358.8%,淘汰进度位于全省前列; 2015年,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脱硫脱硝与除尘改造,全市完成统一能源等7家热电企业18台机组的脱硫脱硝改造, 1家玻璃企业的脱硫脱硝改造,以及11家水泥企业的脱硝除尘改造等。巩固提升了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果,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得到有效管控,有效削减涉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对于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较2010年分别削减11.1%、12.5%、 12.1%和16.7%。 2014年底相对“十一五”末已分别累计削减16.4%、 10.3%、 13.0%、 14.9%,分别完成“十二五”总任务的147.4%、 82.1%、107.5%和89.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指标已超额完成“十二五”总任务,氨氮、氮氧化物指标超时序进度要求,在2015年完成减排任务。
  ■迈步生态路 建设生态城市
  五年的时间,在历史长河里犹如一滴水,但对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却有着重要的意义。就在这五年里,“生态建设”在太湖南岸引发了一场绿色风暴,掀起了一波声势浩大的奔腾巨浪,推动美丽湖州的发展。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战略部署,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目标,全力实施“生态优市”方略,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经验、作出示范。“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市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各类规划,先后制定了《生态市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总规和低碳城市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等一系列专规,通过发展绿色经济、治理城乡环境、开展生态创建、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踏上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征程。
  在德清县莫干山,山峦连绵起伏,风景秀丽多姿,虽不及泰岱之雄伟、华山之险峻,却以绿荫如海的修竹、清澈不竭的山泉、星罗棋布的别墅、四季各异的迷人风光而称秀于江南。随着当地民宿经济的发展实践,让这里的人更意识到,环境是生存发展的根本,“山下一张床,赛过城里一套房。”描写的就是德清民宿造就的富民效益。而这便是绿水青山溢出的生态红利。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中,湖州十年磨一剑,用一个又一个成功的生态样本,展现着原生态的乡土活力、展现绿色GDP的魅力,向人们证明,“守住绿水青山就会有金山银山” 。
  转眼五年一逝而过,而唯一不变的是湖州这座城市始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绿色铸就成为发展底色,逐渐把生态优势变成发展优势,坚定不移践行这一理念,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到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走出了一条具有湖州特色的生态路。
  五年来,我市生态创建成果丰硕。截至目前,全市三县两区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县区水平,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生态县区全覆盖。累计创建国家生态乡镇47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国家生态市通过技术评估直接进入待命名程序,有望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生态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六年位居全省前列。
  ■严把源头关 加大执法力度
  五年来,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制度建设、执法监管、环境安全、信访维稳、联动机制上狠下功夫,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零容忍”。
  完善《湖州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制度》,制订《湖州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程序》和《湖州市涉嫌环境污染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程》等5个规范性制度;加强对污染排放较重、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低、小、散”企业和各类小型加工场的清理整顿;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涉水污染、饮用水源地等一系列“天网”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2.72万人次,检查企业9.81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97家次,处理环境信访2.31万件。
  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开始施行的第一年,市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贯彻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四个配套办法,坚决执行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四不要求”,适应环境执法新常态。在这一年,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29万人次,检查企业2.79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09家。其中,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新法律手段,共实施按日计罚16起,查封扣押123起,限产、停产38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146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7起,行政拘留150人,刑事拘留245人,移送案件数、行政拘留人数、刑事拘留人数分别是2014年全年的8倍、 2倍和4倍,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市生态环境部门还积极建立完善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共享和协作处置机制。浙皖两省跨界联动协调机制在解决浙皖边界环境污染纠纷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也让我省、安徽省各级部门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应对跨界环境问题。
  展望“十三五”蓝图
  总体目标:我市将树立服务环保、创新环保、法制环保、公众环保、智慧环保五项理念。到2020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让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省考核要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继续位居全省前列。(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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