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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雨期防汛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6-21 15:53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梅雨期防汛工作的通告


  入梅以来我市连续多雨,特别是昨晚以来,全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目前,全市水库已基本蓄满,太湖、平原水位已普遍超警戒线,部分区域水位可能超保证线,市防指已于20日15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21日至25日会有短暂降雨间歇,但26日开始至月底又将有系统性集中降雨,全市梅雨防汛形势严峻。为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加强防汛工作落实
  各级防汛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防汛责任人要进岗到位,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突发汛情、工程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利用网格化预警系统及时预警,确保预警信息能迅速传达到人到点。各级防指及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各自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加强水利工程调度
  各地要加强水利工程的调度,严格执行防指作出的调度指令,最大程度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对没有功能要求和正在除险加固的山塘和小型水库,要坚决实施空库度汛,对病险类山塘水库要严格按照“病库限蓄、险库放空”的原则实施调度;大中型水库,要抓紧降雨间隙期实施预泄,全线关闭东苕溪导流港沿线诸闸、环湖大堤诸闸、湖州中心城防诸闸,有效阻拦洪水侵入东部平原;平原圩区、中心城市各闸站要抓住降雨间隙尽可能预排,以尽可能降低内港水位,腾出防洪空间。
  三、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
  各地要切实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小流域山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紧急情况下,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城市防洪排涝责任人和措施,及时筛查低洼易涝常灾区域,安排充足的抽排机泵和抢险人员,做到即涝即排并落实好强排措施,尤其要加强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地下空间、老旧小区、车库、桥涵、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将内涝积水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要加强积水路段的交通疏导管理,及时封闭危险道路桥涵,保障人员安全。
  五、加强在建工程度汛
  各地要加强对涉水在建工程的巡查和管理,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好防汛责任和度汛措施,实行责任人驻岗、巡查员驻点、物资到位,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六、加强防汛公众参与
  各地要将天气情况、防汛情况准确及时告知公众,提高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广大市民也要密切关注梅雨期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工作和出行。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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