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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人员只填信息不作为
发布时间:2018-10-08 09:19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电梯维保人员只填信息不作为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遇到虚假维保可投诉


  “我们小区电梯里的维保信息每次都按时填写,可是今年以来没有来维保过,电梯抖动得很厉害,很担心出问题。”近日,市民杨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这一情况。
  记者联系上了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来到杨先生反映的小区,对小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部分电梯缺少最近一期的维保记录,执法人员对上述电梯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中一台电梯轿厢内的维保信息卡显示最近一次保养已于2018年8月20日完成。
  随后,执法人员调取了该台电梯2018年8月20日的监控,发现当天有一名维保人员进入该电梯轿厢填写了维保信息卡后随即离开。执法人员又随机调取查看了该小区电梯监控,又发现一次有维保记录,但未进行维保。
  市质监局特设处有关人员介绍,该维保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合同进行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目前,已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使用主体也涉嫌存在违法行为,也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当前电梯维保市场无序竞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电梯维保单位通过低价竞争方式承揽业务后不充分履行维保义务的问题较为突出。”市质监局特设处有关负责人说,《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维护保养单位的义务作了列举式规定,让其法律义务更加具体明确、便于执行。今年以来,市质监部门在全市开展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电梯管理责任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及新安装乘客电梯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等。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虚假维保、维保信息未公示或公示不全等违反《条例》的现象。“市民发现虚假维保的行为可向我们反映。”市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为杜绝虚假维保,我市正在打造电梯透明维保系统,电梯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时,实时采集、上传、存储维保现场作业数据和照片,使维保管理单位、物业管理、监管部门等实时查询监督,保障电梯按规定维保、安全运行。(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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