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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经营场所摔倒责任谁来担
发布时间:2018-12-18 09:33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维权案例告诉你如何区分责任


  日常生活中,宾馆、商场、餐厅、浴室、健身房等经营场所,很多人经常光顾,可要是一不小心在这些地方摔倒受伤时,你知道该怎么维权吗?商家是否要承担责任呢?“上个月我和朋友聚餐,期间上了趟卫生间,不料踩到地面上的积水滑倒,一头撞在洗漱台上,当时头破血流,送医后缝了8针。”市民李女士日前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她为此事和商家多次协商,希望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但是餐厅负责人只愿意“免掉当天餐费”,并认为摔倒是顾客自己走路不注意。“我滑倒和餐厅卫生间地面残留水迹有关系,对方却一直说他们没有责任,我无法接受。”李女士说,她很想知道在公共场所滑倒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李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带着李女士的诉求,记者走访了市消保委,了解到在经营场所滑倒受伤的纠纷已经处理过好几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确实是商家未对地面的湿滑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而导致李女士摔伤,建议李女士可向当地消保委申请调解。
  采访中了解到,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消保委之前就处理了一起和李女士遭遇相类似的投诉。
  今年5月,葛女士同好友一行去太湖旅游度假区渔人码头游玩,中午会餐时间,当葛女士走到酒店台阶时,由于两个台阶高低不平,她摔倒在地,后送医院救治。葛女士要求酒店和物业进行赔偿,协商未果遂向度假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经过实地查看和调取酒店内监控录像,度假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葛女士走路有点一瘸一拐。经了解,葛女士原来摔过,伤还没有完全治好,所以走路有点一瘸一拐。该酒店的左边有个无障碍通道,葛女士走到酒店时可以走无障碍通道,其选择直接走台阶造成摔倒。按照葛女士的情况,对这次摔伤也负有一定责任。
  由于双方对此事都负有一定责任,经过度假区消保委协调处理,在双方的谅解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酒店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投诉人葛女士共计赔偿7200元,物业公司负责修复该酒店门口台阶下沉问题。“摔倒致伤纠纷频频,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关注足下安全,设身处地为消费者着想,努力完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放心消费。”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饭店、浴室、 KTV等公共服务场所消费过程中,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尤其对商家设置的“防滑提示牌”要足够重视,一旦不幸发生摔倒等受伤情况时,须保存维权证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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