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州资讯  >  社会民生
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怎么领
发布时间:2018-12-19 09:37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党报热线为您一一解答


  “这笔奖励性津贴到底怎么领”“离职后还可以领吗”……市人力社保局近期发布关于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湖州女职工,可申领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的通知。最近,不少读者拨打党报热线咨询生育津贴相关事宜。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
  市民周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咨询,生育津贴的补发条件是什么?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有符合下列情况的人员可申领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生育,符合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且已按国家规定产假领取了生育保险待遇、尚未领取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的参保女职工。
  市民秦女士咨询,她刚生了宝宝,之前领过3个月生育津贴,现在符合条件可以再补领一个月,需要什么手续?据介绍,由女职工原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章、女职工本人签字后,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补发。补发的奖励假生育津贴按已领取的原生育津贴基数计发,计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不少读者关心离职后还能补领津贴吗?据了解,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且已按国家规定产假领取了生育保险待遇,现已离职的,由原结算的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再办理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结算手续。“我家宝宝2016年8月6日出生,之前是老单位报销生育险,但老单位在2017年破产了,负责人都找不到了。目前在新单位上班,社保都是新单位在交。是否可以让新单位盖章,然后领取一个月生育津贴?”一位妈妈致电党报热线咨询。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老单位已破产,应至社保部门办理人员中断手续,并至地税办理注销手续后,由本人前往办理。
  一位丈夫致电咨询,妻子没有工作,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产后已报销2500元。现在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险领取该笔津贴吗?对此,该负责人解释,此次补发的是女职工生育津贴,即在职女职工产假工资,未就业配偶不享受。
  针对该笔奖励性津贴的钱是打给个人账户还是打给单位账户的问题。据解释,补发的奖励假生育津贴将发放到用人单位指定银行账户,不结算给个人。
  此外,从今年4月1日起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 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已经与正常生育津贴一起计发,不必另行申报。(湖州日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