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薄薄的户籍,曾是农民和城市之间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2012年,德清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上演了一场突破城乡二元体制壁垒的改革探索,初步形成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为全国户改提供了“德清经验”——户籍改革:农民“零门槛”实现城市梦
事件回顾
现家住德清县县城德欣家园的沈伟国,是我市首位入住公租房的农村居民。2014年11月,他参加公租房的摇号,摇到了位于德清县最大的综合性保障小区德欣家园的一套新房,面积69平方米,不仅拎包就可以入住,而且租金比同一地段其它出租房便宜许多。
之前因为是农村户口,沈伟国无法享受城里的保障性住房,只能租房而居。让他生活发生变化的,是德清施行的户籍制度改革。
德清县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也是我省唯一的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县。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012年6月,德清县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德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邱连荣参与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他说:“户改的基础是需要从体制上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打消他们进城后的后顾之忧。”
在充分调研、反复推演的基础上,德清县创造性地提出了“先确权、再户改”的改革思路,在取消户籍划分前,先行对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宅基地这三项权益进行确权,让改了户口的农民“农村利益可保留、城镇利益可享受”。
2013年9月30日,德清县43万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沿用了近60年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称谓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农村居民可以“零门槛”进城镇落户。统计数据显示, 2013年至2017年,德清五年合计落户8047人,其中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总数4943人,外地人口落户总数3104人。
户籍的背后,附属着大量的利益。德清县公安局户改办原主任高旭明说:“户籍制度改革不是一次简单的从农民到居民称呼上的改变,关键是如何制定相应的‘赋权增利’配套措施,消除依附在户口本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居民的全覆盖。”
为此,在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公共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从2013年开始,德清县每年投入财政资金,对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失业保险、就业扶持等政策实行城乡并轨,逐步消除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差异。去年底,随着养老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德清县33项城乡差异公共政策全面并轨,城乡居民差别化待遇完全消除。
中央党校原教育长李兴山在实地调研后认为,德清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有益经验。
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这一基础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这块“硬骨头”正式破冰。
湖州实践
迈入城乡户口一元制新时代
12月2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布了全国首个乡村振兴发展指数,湖州成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全国首个评估样本。评估报告显示,按目前进展,我市将于2023年总体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比设定的2035年实现目标提前了12年。
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扫清障碍,这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2015年12月25日,我市正式实施常住人口户口性质的数据转换,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差别,全市263.7万名市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从201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户籍政策和公共配套政策,这标志着我市结束二元制户口体制,迈入城乡户口一元制新时代,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户籍制度改革。
在德清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我市于2015年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为稳妥推进这项改革,我市提出了“先确权、再户改”的思路,在取消户籍划分前,先行对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农村宅基地这三项权益进行确权。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发放农村流转土地(林地)经营权证2236本,确权面积达18.18万亩,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农户42.4万户,符合条件农户发证率达到100%。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陆明清说:“户改的实质,是消除依附在原有城乡户口性质差异上的不公平待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在具体实施中,我市采取以率先并轨、逐步并轨、维持现状等不同推进方法,逐步剥离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城乡差别公共政策,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有效推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股权得到确认,使村集体资产得到量化。在此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推进农业担保、林权抵押、农房出租和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建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推动资源要素流动,增加村民收益。
至2017年底,全市农田流转率达到61.3%,成为全省土地流转比例最高的地区之一。这些从广袤乡村释放出来的土地资源,正为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注入无限活力。
全国影响
重塑城乡关系推动融合发展
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汇聚、城镇人口不断返乡创业……这些年,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政策逐步与户口性质脱钩,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加便利,也使农村的土地人力物力等资源得以更加活跃。
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涉及人口规模前所未有。从制度的顶层设计到全面推进落实,从户口迁移政策的制定到与此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政策的配套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的每一步都走得蹄稳步疾。
继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后,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当年9月又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在一项项政策制度的引领下,和受益于户改的德清人一样,目前已有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实现了“市民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与户改同步推进的是,国家农业、国土、教育、人社、卫生计生、住建、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广大农业转移人口最为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以及农村“三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制度。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与此同步的是,各地户口迁移政策普遍放宽,不少大中城市适当降低了落户门槛,努力满足广大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需求。据统计,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 2012年的35.3%增长到2017年的42.35%, 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人口、劳动力和人才城乡双向流动,城乡资金的双向流动、土地要素动态合理配置和流动迁移人口享受平等的城镇公共服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让农民进了城,也活跃了农村的经济。近年来,全国土地流转市场呈现跨越式增长的态势。截至2017年底,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超过三分之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省份已达28个,确权面积达11.1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2%,预计今年年底土地确权工作将基本完成。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难度很大。当时的户改方案也是一直反复论证。
首先我们在政策上统一了思想,就是必须确保农民的权益,不让农民吃亏。我们发现,户籍上依附着不少政策,且涉及到多个部门。在与国土、民政等部门商议后,最终确定了33项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配套政策,与户口性质脱钩。
在推进过程中,户籍制度改革如何获得农民的支持与理解也很重要。“确权”时,我们就遇到了困难,农民害怕改成居民以后土地没有了,我们就挨家挨户跟他们解释,让他们明白户籍制度改革不是剥夺他们的利益,是为了让他们更有获得感,享受改革的红利。
期间的困难还有很多,但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全县的户籍制度改革得以平稳有序推进,各方面反响良好。(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