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谢谢田法官帮我追回了这笔钱,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日前, 88岁的钱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对田法官追回她的5万元借款表示感谢。
记者采访中获悉,钱女士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 2012年4月,被执行人张某因经商需要,通过王某担保向钱女士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据一份,约定同年11月底前归还。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归还借款,钱女士多次催讨无果,家中又急需用钱,万般无奈之下,钱女士一纸诉状将张某和王某诉至德清法院。
两被告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当天便约了原告钱女士一同来到德清法院。在法官调解下,双方签下了调解书,约定于去年9月21日前将全部款项支付完毕。然而眼看约定的时间到了,可张某还是没有动静,无奈之下,钱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事情进展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张某却不知所踪,留下的电话号码也拨不通,时常关机,跟法院玩起了“捉迷藏”。被执行人王某在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后便不愿再继续履行,声称自己只是担保人,无力归还。执行法官田法官通过摸底调查,发现两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本以为案件就此陷入僵局,就在此时,田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打来的电话,声称其可以提供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原来,被执行人王某将事情告知其妻子,妻子催促他尽快来法院将案件解决,不然以后出门在外寸步难行,邻里街坊知道这件事后哪还有脸面去见人。迫于种种压力,被执行人王某自身又确实无力承担,只有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争取将被执行人张某找到,了结此事。
在得知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之后,执行人员火速前往张某的出没地,准备对张某进行抓捕。然而,因被执行人王某提供的地址模糊,无法直接找到张某。但是田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最终通过找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向他陈述案情以及讲述如今的执行力度,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后,张某的儿子承诺会劝其母亲前来履行债务。于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法官,直言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并在第一时间将剩余部分债务偿还。
记者了解到,近来民间借贷纠纷频频发生。热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临近年关,当遇到民间借贷到期不还钱时请保持理性,出借人可通过到期直接开口、看准时机当面要、反向借钱等方法催要借款,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市民在民间借贷中为他人担保前,请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自己的事业、家庭产生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他人还债的悲剧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有资产还债,更有甚者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