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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2米的载人气球属于特种设备
发布时间:2018-03-05 09:00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高于2米的载人气球属于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要到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登记备案

“原来载人气球也是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给我们上了一课,受教了。”近日,一则信息在微信朋友圈频繁转发,长兴一企业感谢监管部门帮企业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记者联系上这名微友。原来,这名微友是一家户外娱乐企业的工作人员,企业在营业当天打算用氦气球下方挂置吊篮搭载游客升空的方式作为其中一项经营项目,来吸引游客。营业前,当地质量监管部门上门指导,发现了这只处于悬停状态的氦气球。“当了解到这只气球缺少检验报告、厂家生产许可等书面材料,马上告知我们这样操作存在安全隐患,让我们停止使用气球。”这名微友说,虽然停用气球影响了营业气氛,但安全还是最重要的,很理解也很感谢执法人员的做法。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市质监局。“根据我们事后调查,这只气球由杭州一家企业生产,但尚未取得制造许可证。”该部门特设处处长朱炳荣说,目前,这起案件已经移交杭州市质量监管部门处理。
    载人气球属于特种设备?“载人气球也是一种游乐设施,是不是属于特种设备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朱炳荣说,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载人气球不属于特种设备。而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气球就属于特种设备了。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载人气球已列入特种设备进行监管。朱炳荣介绍,按照《特种设备法》规定,载人气球需要省质量监管部门做出检验,实行一年一检。使用单位若要使用检验合格的载人气球,首先要到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然后再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来操作,包括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明确规定哪些人员不适宜乘坐;制定现场应急措施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旅游会展、商业庆典等各类活动日趋频繁,悬挂庆典气球也已成为烘托喜庆氛围的一种重要形式,载人气球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市质监局提醒,使用单位要重视施放气球安全工作,加强本单位职工的施放气球安全教育。对相关法规不清楚的,要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咨询。(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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