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学期的到来,不少职业学校学生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到企业顶岗实习。“实习可不可以要求签协议?实习安全谁来保障?”市民杨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咨询职校生实习的相关事宜。
杨先生介绍,他的儿子正在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机电专业读大二, 3月下旬开始就要到企业参加实习。让他最担心的是,儿子实习期间谁来负责管理、谁来保障安全。“常常看到诸如实习生被当廉价劳动力、被安排从事危险或意外受伤后没人管等新闻,免不了会操心。作为家长,我们很赞成学校组织实习,但希望实习能更规范。”杨先生说。
和杨先生一样,实习一直是职校学生及其家长又喜又忧的事。喜的是,可以提升技能水平,提高自身竞争力;忧的是,劳动强度大、岗位危险性大、缺乏安全保障等实习乱象依然存在。然而,从本月起,杨先生和其他家长就可以放宽心了,3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职业学校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虽然《办法》没有明确具体的报酬额度,但记者查询到,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首次明确职校生顶岗实习薪酬下限,规定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记者采访了我市部分职业学校,了解到职校生实习基本都有薪酬,标准不一。“我去年参加的顶岗实习,每个月拿到了3000多元,企业安排住宿和用餐,工作环境也很好。”应届毕业生小周说,顶岗实习让他受益匪浅。《办法》还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职业学校、企业应当在协议中约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的义务与责任,健全学生权益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
记者调查发现,《办法》中关于“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相关规定,让职业学校的负责人和教师感觉“深深舒了一口气”。“签订了三方协议,学生对自己的实习情况就有了更多的知情权,也能更好地维护实习权益。”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说,希望在三方协议中能把实习岗位、薪酬标准等都规定清楚。负责校企合作事宜的陈老师说,以前,实习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权责不清、身份难定等问题让相关部门无从插手,权益保障难上加难,“有了新规,一旦发生纠纷,实习生的权益就能有效得到保障。”(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