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经费哪里来?故障了谁来保障?维护保养单位义务有哪些? 4月1日,我市公布并施行《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这部有关电梯使用安全的地方性法规,为电梯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并将各方的利益诉求纳入法治轨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这些年电梯多了问题也来了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电梯的使用日益普遍,电梯拥有量逐年快速增长,据统计,2017年12月底,全市共有注册电梯近2万台,在用超过1.9万台。且近五年,全市电梯平均年增长率接近20%。
据了解,我市电梯的数量快速增加带来了各种矛盾与问题,特别是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如出现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梯维保质量参差不齐、维保市场价格低价恶性竞争、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经费难以筹措、小区电梯质量纠纷增多等问题。
同时,伴随着电梯老化程度的不断加剧、绝对数量的增加,电梯故障率呈上升趋势,虽然全市电梯事故较少发生,但电梯困人事件不断增多。
面对电梯所带来的“头疼事”,仅靠行政手段管理已经不能彻底根治,需要有地方法规来调整解决。因此,结合湖州实际,这部有关电梯使用安全的地方性法规由此而来。
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梯作为特殊运载工具,其运行安全已成为事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制定该条例是完善电梯安全管理法律体系、提高电梯维护保养总体质量水平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市电梯制造产业健康可持续的需要。
对症下药精准解决问题电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条例的制定与施行最大程度上解决了近年来市民普遍反映的电梯问题。
条例明确了电梯安全监管职责,解决了长期以来县区政府、乡镇(街道)以及建设、质监、经信等职能单位职责不清、界限不明的问题,有利于实施依法监管。
同时,也明确了电梯管理责任人的界定,解决了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人认定不准的问题,有利于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对电梯管理责任人和维保单位法定义务与责任进行了阐述,解决了以前电梯管理责任人、维保单位无法可依以及追究责任的问题。
条例还明确了对于电梯安全评估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了老旧电梯更新提供技术评判的依据问题。记者注意到,条例第十七条,对于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经费如何来,列出了多种筹集方式。
今年电梯监管将形成共享共治格局
电梯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合力有效监管。今年,我市电梯监管将形成共享共治格局,将公共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信息向建设、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开放,实现信息共享,安全共治。
通过完善预警功能,落实电梯自动报警。记者了解到,今年,对于电梯使用单位未按时申报电梯检验的单位,将自动进行手机短信提示,提醒使用单位做好电梯检验工作。
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今年,有关部门还将加大全市公共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使用电梯报保率推进力度,力争年底前报保率超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