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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1 10:05 字体:【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努力争当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为美丽中国、美丽浙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整改内容

(一)整改问题:湖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天门固废处置中心长期臭气扰民,督察进驻期间,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核查后发现,该企业在三天门大银山违规掩埋约300吨病死猪,群众反映强烈。

1.湖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天门固废处置中心长期臭气扰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6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加强整改,解决臭气扰民问题;举一反三,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

整改措施

1)编制整改提升方案。20179月,对三天门固废处置中心(星鸿公司)收集、运输、贮存、焚烧等全流程开展检查,查找问题症结。成立驻企指导组,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提升方案,督促企业加快对软硬件进行全面整治提升。

2)加快开展整改。201712月底前,星鸿公司已完成医废焚烧炉及车间全密闭负压安装、更新布袋除尘、除臭设备、新增燃烧机和两级喷淋安装等工作,并正常运行;完成炭化炉及车间密闭负压工程、废气设备处置工程整改等工作;停用原有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炉。

3)强化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加大对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以及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4)依法开展责任追究。201712月底前,已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5)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20181月底前,制定《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的若干意见》;20186月底前,全面摸清底数,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2.三天门大银山违规掩埋约300吨病死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党委、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7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抓好现场处置和生态修复;举一反三,健全病死动物收集、处置监管体系。

整改措施:

1)迅速处置,生态修复。截至201798日,掩埋点已全部开挖清理完毕。开挖期间,加强环境监测,做好全程动物防疫消毒灭源工作,防止发生次生影响。20179月中旬前,已完成对大银山相应区块的生态修复工作。

2)立案调查,严肃问责。对偷埋病死猪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相关人员已移送检察机关;201712月底前,已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3)举一反三,强化监管。201712月底前,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长效化管理制度措施,调整优化病死动物收集体系,加强乡镇收集场所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病死动物收集、处置监管水平。

(二)整改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一些工作存在放松要求、工作不实、监管不严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区域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环境保护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高标准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争做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2.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纳入每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逐级分解到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并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跟踪督办到位。

3.严格执行《湖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实行分级立案、分级调查、分级处理、各负其责。

4.按照打造践行“两山”理念先行示范区和“样板地、模范生”的要求,在吴兴区试点建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基础上,市、县区两级全面推行建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纵深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三)整改问题:淘汰改造2014年以来新增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64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相关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711月底前。

整改目标201711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摸。2014年以来新增2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的问题及时组织各县区进行全面排摸。

2.加快整改。针对每台锅炉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炉一策”整改方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201711月底前完成新增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3.强化监管。对已改造验收的锅炉进行巡查,对违规企业追回拨付的淘汰改造补助资金,并从严处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在企业贷款、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限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坚决防止反弹。

(四)整改问题:有45台煤气发生炉淘汰未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淘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相关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6月底前。

整改目标:列入全省淘汰范围内的45台煤气发生炉坚决淘汰,20186月底前,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

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全市煤气发生炉的淘汰整改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市、县区联动,各县区明确负责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全面部署,每月通报淘汰进展情况。

2.倒排时间。20183月底前,列入全省淘汰范围内的45台煤气发生炉全部封存停用。4月底前全部拆除,并组织验收。

3.全面排摸。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内在用煤气发生炉进行全面排摸,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并提高淘汰标准,20186月底前,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

4.强化监管。成立由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出现边淘汰边新增的现象,对非法安装使用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的,坚决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

(五)整改问题:各类特色行业企业众多,工业污染监管难度大、任务重,加之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局部污染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相关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解决局部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4+3+N”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二是加快低小散块状行业的整治提升,加快南浔区小木业、漆包线,吴兴区、太湖度假区喷水织机,长兴县塑料粒子、废丝、大理石,安吉县膨润土等块状行业整治力度。

2.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和环境标准改革,实施环评审查委员会制度,强化环保准入,切实从源头预防环境问题发生。深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排污者责任,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年度环境信用评价。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全面开展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时段,有侧重、分阶段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纵深推进全市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坚持区域联防和部门联动,深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高压执法的强大合力。

(六)整改问题:湖州市垃圾处置存在一定的缺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存在超负荷运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与处置需求相匹配;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整改措施

1.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湖州市本级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南太湖垃圾焚烧发电厂四期项目建设,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建成备用的一炉一机改转正扩建项目,从根本上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

2.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提高餐厨中心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

(七)整改问题:德清县武康垃圾填埋场、长兴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不规范问题。

1.德清县武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不规范问题。

责任单位:德清县委、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83月底前。

整改目标:规范渗滤液处置,达标纳管排放。

整改措施:

1)委托单位规范设计。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现场要求,德清县立即启动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专家论证。

2)及时启动工程建设。对原有三级生物氧化塘开展清淤并完善防渗处理,进一步建立深度处理设施,采用生化、电渗析、反渗透膜三级处理,确保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处理尾水继续纳入狮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加快疏通管网。

3)加强管理健全长效。业主单位建立相关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管。

2.长兴县应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不规范问题。

责任单位:长兴县委、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规范渗滤液处置,达标纳管排放。

整改措施:

1)委托单位规范设计。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现场要求,长兴县立即启动对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GB/T189198-2002)标准建设进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委托资质单位设计方案,通过公开招标后确定施工单位。

2)及时启动工程建设。目前长兴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无生活垃圾填埋,不产生生活垃圾渗滤液。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对原有的氨吹脱+AO+膜过滤+电渗析渗滤液处理系统进一步进行深度的提标改造,严格执行渗滤液达到(GB/T189198-2002)标准要求。

3)加强管理健全长效。业主单位建立相关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湖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彻底整改。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根据本方案,按照“一案一策”原则,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确保整改效果。既要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又要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

(三)严格督导检查。建立整改工作沟通协调、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机制,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坚持跟踪问效,落实闭环管理,做到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引导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整改工作,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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