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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价购买展示机 岂料已过保修期
发布时间:2018-06-04 09:05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这个产品是仅供展示、还没人用过的全新机,新款产品价格上万,现在只要付5000多元,就能把它带回家。”今年4月初,安吉的夏女士在当地一家电器店选购洗衣机时,销售人员介绍可以半价购买某品牌洗衣机,这台洗衣机因被展示过,所以低价出售,而销售人员保证,这是无人使用过的。禁不住半价优惠的诱惑,夏女士便买下了这台洗衣机,殊不知因此惹来纠纷。“上门安装那天,安装工从洗衣机中抽出一大团棉絮,洗衣机看上去像是被使用过的样子。我到该电器店询问情况,店员表示可直接去鉴定。”夏女士找到该洗衣机售后维修点检查,结果让她吓了一跳,该洗衣机已在2015年出库,且已过质保期。夏女士保存了相关证据材料后与经销商、厂家协商了近半个月,仍然无果,她便于近期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联系经销商、厂家与夏女士三方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厂家和经销商均无法说清楚洗衣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对于这种敷衍的态度,懊恼的夏女士表示自己无法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销售者有提供‘三包’服务的法定或约定义务,除非商家明示售卖商品有质量瑕疵,并明确告知顾客瑕疵所在,以及成交后不退不换的规定。断码、清仓等‘打折’的商品是享有‘三包’服务的商品,与正常的商品没有差别。”安吉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洗衣机既然已经过了保修期,则表示被销售过,要知道保修期是从产品被销售出当日开始算起的。
     最后经过调解,厂家给夏女士提供一台同款新机,并补偿5000元。“该案例虽属个案,但也警醒着经销商与生产厂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产品当新产品销售。”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明知有瑕疵的商品时,需要更加细致地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并收集和保存相关凭证,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维权时能有理有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断码、清仓等“打折”的商品是享有“三包”服务的商品,与正常的商品没有差别。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明知有瑕疵的商品时,需要更加细致地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并收集和保存相关凭证,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维权时能有理有据。(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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