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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毕业季 租房当心被“套路”
发布时间:2018-06-07 09:02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热线提醒:求租前须提防不靠谱“二房东”

   眼下正值毕业季,毕业生找工作之余,最先面对的就是“衣食住行”里的“住”。但由于普遍缺乏租房经验,要租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并不是件容易事,有时甚至还会掉进租房陷阱。“考虑到毕业在即,上个月底我在湖城租了一间单身公寓,月租金1200元,在支付了两个月租金并缴纳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押金之后,就住了进去。”小李昨天致电党报热线,反映他入住不到一周,一名自称房东的人找上门来,让他搬家,房东声称自己根本没有收到房租,小李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二房东”骗了。

     小李告诉记者,找中介租房要付一个月房租的佣金,他便借助自己对网络的熟悉,自行在网上找房源。“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拎包入住的单身公寓月租金一般在1500元至2000元之间,所以我网上看到这套位于市中心的单身公寓月租金只有1200元,一下子就动心了。”

     小李通过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了房源发布者,签约时对方自称是房东的亲戚,受身在国外的房东委托代签合同。由于小李急着要租房,当时并没有查看房屋的房产证、房主的身份证,代租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等物件,就一次性将3600元交到了对方手中,“现在才知道原来租给我房子的人也是房客,他明知合同即将到期,却仍然将房子转租给我,这不是存心欺骗吗,现在打他电话都是关机状态,我该怎么办呢?”

     带着小李的求助,记者咨询了消保委。“小李不是第一个被‘二房东’欺骗的租客,类似的投诉并不鲜见,上当者大多是刚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和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二房东”引发的纠纷,往往一个套路,即先从房东手里租赁到房屋,然后假冒房东的名义,把即将租期届满的房子转租,从中牟取不法利益。记者了解到,因为小李与“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无效,原房东确实有权利让小李搬离他的房子,小李可以向“二房东”要求返还和赔偿,可因为“二房东”联系不上,小李也很难维权。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毕业季带来的租房热潮已经涌起。“每年租房市场有两个高峰期,一个是元宵节过后由外来务工人员增多带来的租房热;第二波热潮则是因为高校毕业生离校,一般从5月底持续至7月中旬。”一家中介公司的经理反映,精装小户型、配套齐全的老旧小区最受毕业生欢迎。

     除了通过房屋中介找房源,网上找房是时下“毕租族”常用的方式,理由是网上房源多,省去了奔波之苦,而且还可以省下一笔中介费。不过,网上的租房信息并非百分百真实。在此,党报热线提醒广大求租者,承租方签约前务必要核实出租方的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核对房产证上的个人信息与出租方身份是否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注意写清细节,分清双方权利义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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