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问:我在一家工地上临时帮工,不小心受伤了,现已出院。关于赔偿事宜,双方协商和经人调解后都不成,现在只能诉讼。请问这类索赔,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解答
市南太湖公证处党支部书记费桔章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 3.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发票。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湖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