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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改造2014年以来新增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64台。 | 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 1.全面排摸。对2014年以来新增 2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的问题及时组织各县区进行全面排摸。 2.加快整改。针对每台锅炉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炉一策”整改方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3.强化监管。对已改造验收的锅炉进行巡查,对违规企业追回拨付的淘汰改造补助资金,并从严处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在企业贷款、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限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坚决防止反弹。 | 1.市发改委已组织各县区对2014年以来新增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摸,经排查,南浔区、德清县、安吉县、长兴县共有64台。 2.截至2017年11月,64台小锅炉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已拆除42台,改天然气12台、集中供热2台、改生物质颗粒8台。 3.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改造验收锅炉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