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停车资源就紧张,这些沿街店铺随意占用公共车位,真的有点过分。”昨天,市民赵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她前几天在湖城建设路上办事,将私家车停在了路边的公免车位上,没想到停好刚走开就接到了要求挪车的电话,回到现场才知道,要求她挪车的是沿街一家浴室的老板。“他说这个车位是他的,每天他的车都停这里,让我占了车位就没地方停了,但这明明是一排公共车位。”赵女士说,为避免矛盾,她还是将车开走了,但心里始终没想明白,政府的公共停车资源怎么就成了私家停车场?
8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赵女士反映的建设路上实地查看。上午9时,沿街商铺还没全部营业,路边的一排公共车位上,有的摆放着一个锥形警示桩,有的停着一辆废旧的电动车,有的甚至摆放“私有车位、请勿泊车”标志牌,一条路20个车位,有一半被“圈地”占用。“等这些商铺开店了,拿掉障碍物,自己的车就停进去了。”附近住宅区的一位保安老于告诉记者。
市民邵先生也有同样的疑虑:上周末他到大润发去购物,见路边刚好有空的车位,就把车停了进去,结果刚熄火下车,就有路边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出来赶人,“这里不能停车的,等等我们的客户要停的。”邵先生当时就有些纳闷,这里是小区外的公共区域,且没有任何标志显示这块空地属于这家旅行社,但工作人员各种阻挠,坚决不允许他将车停在这里。
记者在市区其他路段走访时也发现了“不准泊车”“某某店铺专用车位”围挡、锥桶和电动车占位等现象。湖城紫云路一家饭店的经营者表示,开门做生意,顾客也要停车,店前的空地属于饭店所有,因此饭店有权不让其它车辆停放。
沿街商家门前空地,商家“圈地”所占车位到底是姓“公”还是姓“私”?记者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
而对于商铺“圈地停车”这一现象,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相关明确规定。目前,一些商铺所在地是小区一楼的商铺,远离市政道路,若门前空地变成公共停车位,停车位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停车位在规划时已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面积已分摊到业主房屋中,该车位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商铺占的停车位属市政道路公共区域,是开放式的,停车就是先到先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商铺私自占停车位,这是违法行为。(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