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州资讯  >  社会民生
朋友圈热传的“美容针”竟是假药
发布时间:2018-08-14 09:42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热线提醒:“微整形”不代表“微”风险,爱美人士要擦亮眼

  长兴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何警官日前致电党报热线,讲述近期破获的一起非法“微整形”案件,犯罪嫌疑人林丽(化名)通过微信朋友圈推销方式,为他人注射美容针,林丽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警方刑拘。
     上月初,根据该县市场监管局获得的线索:一女子在长兴龙山街道某大厦一美容工作室内,用没有国家药品批准文号的肉毒素等药品为顾客注射。长兴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一大队迅速展开调查。民警发现,该女子在朋友圈大肆宣传水光针、美白针、瘦脸针等产品功效。“翻阅这些消息,里面有不少打针视频及打针后的前后对比图。”何警官说。 7月21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该美容工作室正在开展非法“微整形”活动,办案民警联合相关部门迅速赶往现场。
     经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负责人林丽违法给顾客注射肉毒素和玻尿酸,现场查获不同款式的玻尿酸和肉毒素、美白针若干,玻尿酸、肉毒素空盒若干。这些药品因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检疫和许可销售,未获得批准文号,依照规定应按假药处理。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扣押。经查,林丽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仅仅去上海学习了一个月左右“微整形”注射技术,就给顾客注射美容针,且消毒措施简单,存在安全风险。
     据林丽交代,其通过淘宝、微信等方式购进无国家批准文号美容药品。然后,她通过朋友介绍或微信朋友圈寻找客户,将药品销售给顾客并注射。 2017年10月至今,她明知自己购买肉毒素无药品批准文号,仍在工作室销售并为顾客注射,从中获利10万余元。目前,林丽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微整形”属于医疗行为,只能在医院内进行。市民在进行医疗美容时,一定要选择具备相关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凡是在美容院或宾馆、工作室等地方,一定属于违规行为,劝大家千万不要去。
     另外,市民不要轻信朋友圈内关于药品疗效立竿见影的夸大宣传。一些走俏朋友圈的美容工作室,从业者基本上没有正规医疗资质,不少是通过美容速成班培训而获得毕业证书。这些工作室内来历不明的美容针剂所含物质不明,随便打进消费者身体里,存在一定风险。微整形不代表“微”风险,爱美人士应谨慎选择。(湖州日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