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陆永春、杨慧英、於荣春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费新章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倪跃田、曹毅平、张云峰、李红英、杜尉栋的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