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州资讯  >  社会民生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若离婚该怎么分
发布时间:2019-01-08 08:54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市民张女士致电党报热线:我与丈夫在2018年10月12日登记领证,领证前我们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购房是全款支付的,男方付房款总价的三分之二,女方补足剩余三分之一房款,而装修款由女方支付。现在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且房产证登记时写的两个人名字,但是两人现在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请问房子该如何分割?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采访了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凤。徐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因此,如果房产证办理出来登记是两个人名字的,那这套房子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有其他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来分割。(湖州日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