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照料中心我没意见,但选址是否再考虑考虑?”“龙王溪两岸景观提升工程有利于改善乡村整体环境,我完全同意。”……在近日安吉县灵峰街道大竹园村举行的村民代表大会上,大家根据“四议两公开”程序,围绕乡村经营投资、龙王溪景观提升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随后依次在书面表决单上签字,表决结果当场宣布。“这样产生的结果,我们大伙儿都服气。”大竹园村村民代表叶全明对这样的会议模式和表决程序表示赞同。他说,以前村级事务大多只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一下,需要表决的议题也只是让他们在会议本上统一签字,其实大家并没有真正参与到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中去。“现在,通过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村级事务进行讨论决策,让广大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过程透明,大家都信服。”叶全明说。
叶全明口中以前会议的弊病并不是个例。在前阶段灵峰街道开展的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中,街道纪委就发现不少村(社区)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过程中,存在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不规范现象,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该上会不上会、多个事项一同表决、议而不决、会议记录不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成为农村基层管理的薄弱环节,容易造成群众的不信任和少数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
为充分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权,今年灵峰街道出台了《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将村建设规划、集体项目立项、土地经营承包等13项纳入村级事项决策内容,要求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同时,该制度还对会议决策的参加对象、人数、表决形式、同意比例等做了相关规定,统一制定重大事项党(总)支部提议表、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表、重大事项“两委”商议会议记录表等规范性文书,防止决策程序“走过场”。
“按照这套程序,对我们村干部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当上会议题全部表决通过后,大竹园村党总支书记禇飞明说,以前村里部分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确实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而他们只是简单的认为只要自己没有私心,有些事通过村两委会议商量一下就可以了,没必要上纲上线。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推行,让他认识到,严谨的制度和规范的流程,对村干部来说不只是提高了工作标准,其实也是一种保护,避免在这些“小节”上犯错误。
在规范议事程序的同时,灵峰街道更是把公开作为最好的监督,要求各村(社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内容上,要求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两公开”,其中,决议公开要求将决议事项在3日内通过村务公开栏、三务公开平台等载体向全体村民公开,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实施结果需填制《实施结果公开表》,公开内容需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监督,对有异议的事项需及时说明。
“看似只是对原有制度的细化,实质是从小处着手,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公权力的运行。”灵峰街道纪委书记周静红说,对“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将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体系,下一步街道纪委也将加大对该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确保村级事务让群众能真参与,小微权力能真正管得住。(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