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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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12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8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湖州市委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湖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反馈会后,立即连续召开常委会、常委扩大会议和任务交办会等,要求全市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认真查摆,全面整改,按时保质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委带头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反馈当天立即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分解,形成136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到单位、到人员、到时限。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掌握进度、查漏补缺,同步建立巡视整改情况底稿制度,确保巡视整改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市委第五轮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同时,高度重视统筹结合,既针对具体问题“当下改”,又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提升成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4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2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4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其中党纪处分17人(警告10人,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10人(警告4人,记过1人,记大过2人,降级1人,撤职1人,开除1人);组织处理96人(2人同时受政务处分),其中提醒谈话28人,批评教育40人,作出检查6人,通报批评1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17人,免职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批准逮捕2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沈财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谢鑫祥)。


  一、关于“对照‘两山’理论样板地、模范生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做好绿色发展落后指标整改。召开绿色发展指数专题分析会进行研究,明确每项落后指标“一指标一方案”整改要求,由市政府领导分别牵头领办,全力整改提升,推动落后指标迎头赶上、居中指标提档晋位、领先指标持续巩固。2017年度,省公布的绿色发展评价结果中,湖州市绿色发展指数位居全省第二,其中,2016年度11项落后指标中,有3项指标进入全省前4名。


  (二)扎实做好治气治水治废治矿工作。专门制定治气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扎实推进“散乱污”整治、锅炉整治等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湖州市区PM2.5浓度下降至36微克/立方米。针对河道水质问题,专门组织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过清淤、截污、保洁、水质净化和水生态修复等整改治理措施,河道汊港水质得到了持续改善。加快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启动增建固废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前期工作,谋划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推动解决我市固废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同时,严肃处理南浔经济开发区垃圾跨省倾倒事件相关责任人。切实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市、县区联动和矿治、国土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案办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对查处不力、推诿扯皮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二、关于“对照习近平同志对南太湖提出的发展要求也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高质量赶超发展统筹谋划。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组成10个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聚焦高质量赶超发展,以“提标杆、破难题、助赶超”为主题开展专项调研,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湖州改革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在“十问湖州”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开展了与长三角十六城市及环太湖五城的比较研究,形成了《关于对标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奋力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狠抓重大项目引推和企业培育。继续落实市县区长项目招引工作,全年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工业项目和省“4+1”重大项目分别列全省第1、第2、第1和第4;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109.1%,全年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建设333个、竣工投产130个,吉利新能源汽车、中车产业基地、格力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项目成功落户。加大“金象金牛”大企业、“高技术高成长”企业和小微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和股改上市,全年“双金”企业达到19家、“双高”企业达到126家,上市公司2家,为企业减负107亿元。紧盯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信息经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快绿色智造发展步伐,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3%。


  (三)狠抓重大战略、重点改革推进。编制完成“湖州城市总规2035”草案、南太湖新区总体方案和空间规划,稳步推进智慧湖州规划建设。深入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沪苏湖高铁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可研批复,湖州至杭州西高铁完成可研审查,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等项目加快推进。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率先开展“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五未”土地处置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绿色金融改革工作被中财办确定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典型调研点。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1+N人才新政”,全力聚引创新创业人才,大力推进湖州科技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入选国家创业创新特色载体。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强化上级精神传达贯彻。对要求地方党委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和要求传达到每位领导干部的,分别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主要对中央、省党代会,中央、省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中央、省委布置重大专项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作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严格落实《中共湖州市委工作规则》,坚持一般每周召开1次常委会。


  (二)全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全面核查吴兴区、南浔区“最多跑一次”考核落后的问题,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更好成效,两区在调查评估中跻身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第一方阵。深入推进“利民、惠企、提速”十五条及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切实打好“标准地+承诺制+五未土地处置”等系列组合拳。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公共数据共享,推进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办事网上申请(预审)和快递送达全覆盖,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跑零次”,推进就近办、自助办,开展“市民服务之窗”网点试点建设。建立改革例会、工作汇报、进度通报、上墙亮晒、考核督查等制度机制,督促各区县、改革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狠抓落实;强化问责免责机制,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决落实政府债务化债举措。严格按照“三个不得立项”的要求,联审政府投资项目年度立项计划,从源头上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出台《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二十条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二十条具体意见。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市本级、各区县均已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由财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排查隐性债务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推进落实,同时,强化常态化监测考核,确保债务风险平稳可控。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办法》,下发《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推动分析研判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出台《湖州市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湖州市政务发布网络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持续开展网络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网络有害信息。推进网信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市委网信办职能。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宣传和贯彻,加强对行业系统党组织建设指导。出台《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发放组织生活提醒卡,建立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纪实制度。全面推进“红色堡垒”工程,推动机关党支部整体功能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集体约谈提醒“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严肃等问题,深化自查自纠,强化整改落实。


  (二)狠抓学懂弄通做实。下发《关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整改的通知》,督促区县、市直各单位深入整改问题。制定《湖州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管理职责分工方案》《湖州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备及列席旁听工作方案》,加强平时学习的过程管理。督促理论学习不到位、不够严肃的部门加大整改力度,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断加强教育引导。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正心明道、涵养政德。强化警示教育,以南浔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姚昌喜,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施小平,南浔区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建根违纪违法案件为题材,拍摄完成警示教育片,真正用身边人警示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严肃惩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着力塑造清爽、规矩的党内关系。


  (二)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对现行的确定正局级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明确今后不再按“老政策”提任正局级干部,对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选人用人规定,参照省委组织部和周边地市相关做法进行落实;及时调整消化按“老政策”提任的正局级干部,共对16名正局级干部作了职务名称更名。出台《关于适应高质量赶超发展需要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对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用管提出6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创新实施优秀年轻培养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加强对市直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督促指导,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严格执行干部调配政策。及时分类处置12名市管干部调出收入较高单位后未转移工资关系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对全市所有市管干部工资关系情况进行排摸,对类似情况的20名市管干部要求作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到位。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调动后工资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确保长效管理。同时,严查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对个别领导干部兼任期间所取得的工作报酬15.97万元迅速予以清退。


  (四)严格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结合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和填报指导,编发《填报指南》、进行政策宣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严肃查处问责漏报、瞒报情况,对81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取消考察对象资格2人,诫勉12人,批评教育67人。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编印完成湖州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奖金补贴发放。从严要求湖州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及其下属仁皇山街道、南浔区善琏镇及市城市集团整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问题,已按要求清退460.1744万元。同时,对度假区3名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对仁皇山街道11名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人;对善琏镇9名人员予以问责,其中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2人;对市城市集团6名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其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5人。下发《关于重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的通知》,明确今后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一经发现,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切实加强公务出差、经费报销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湖州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迅速进行核查和处理,共清退4人1404元,并对4名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查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在前期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有关费用报销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单位支出行为,强化制度刚性,并由市财政局牵头,部署开展市直各单位公务支出情况全面自查,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重点部门进行抽查,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


  (三)坚决严明纪律规矩。深化“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全市共开展学习活动7100余场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35.8万余人次。充分发挥信访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优先受理处置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件。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2018年全市开展正风肃纪检查450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1起,处理122人,查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案件107件,处分87人。


  七、关于“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河长制履职的管理和考核。针对湖州开发区康山街道黄墅村芮湾斗河已填掉一年多还要求继续巡河的问题,要求排查整改,相应河道已删除,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坚持举一反三,由各区县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市7373条河道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已整治的“三河”和整治销号小微水体。进一步落实治水工作主体责任,紧盯巡查、攻坚、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五水共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不断精简文件、会议。在“削文山”方面,对拟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含市“两办”)名义发文的文件进行立项审批,严控发文规格和发文数量;对拟提请发布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于会议审议之日前或提请办文前15个工作日以上进行前置审核;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大力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在“控会海”问题方面,巩固深化每月四套班子办公室联席会议和每周四办主任沟通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安排,创新建立会议活动安排预告制;加强对一类会议、二类会议的审核把关,强化同类会议合并,严格三类会议审批,严格控制参会人数。


  (三)坚决纠正统计数字“注水”问题。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指标数不实问题,加大复查力度,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成立联合排查小组,抽取了16个项目进行现场督察,抽查项目均符合相关标准;出台《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镇棚户区改造界定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等,完善棚户区改造各类标准制度。针对工业基础数据存在“注水”的问题,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已对核查中发现的5家建筑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有4家单位被立案,对32家工业和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有4家单位被立案;出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情况的通报>精神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重点指标的审核、月度间数据的比对和汇总数据的评估。


  八、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市委巡察办加强督促督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提升市委巡察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人员储备。继续按照要求结合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推动各地各单位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严明被巡察单位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纪律,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情况纳入巡察反馈意见。


  (二)全面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制定下发《湖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由市委书记、市长等党政班子成员带队组建14个督导组,对各区县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严格执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党内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共问责49人。高标准开展政治巡察,2018年市本级共巡察单位16家,发现问题379个。


  (三)不断深化清廉湖州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清廉湖州的实施意见〉重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把各项任务细化分解为80项具体工作明确到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项目化精细管理高质量建设清廉湖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选准立好具体推进项目,逐步建立清廉湖州建设项目库,共收集梳理清廉湖州建设项目537个。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清廉乡村建设地方标准,制定《湖州市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清单和流程规范指南》《关于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促进基层公权力运行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


  九、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查涉嫌黑恶势力和背后“保护伞”案件。在市纪委网站开设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举报“直通车”,及时梳理汇总办理情况。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2018年,共破获各类涉黑涉恶案件673起,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1597名,摧毁涉黑恶犯罪团伙141个;针对巡视指出的涉黑恶案件,组建工作专班,进行深入核实,共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40件,共立案8件、落实组织处理17件,通过“一案双查”问责14人,对6名直接涉黑恶违法犯罪的党员和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坚决查处打击腐败行为。加大对涉及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2018年共问责领导干部32人。聚焦人财物管理权力比较集中和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的要害部门,进一步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要领域腐败案件28件,处理29人,查处政法领域案件14件,处分13人。加大扶贫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共查处此类问题26起,处理30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共运用“四种形态”2794人次。


  (三)大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针对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多发、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湖州开发区涉及的8个项目、太湖旅游度假区涉及的1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尽快补全了相关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湖州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的有关单位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办法,确保长效有效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成立专案组,对招投标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已刑事拘留81人,立案67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跟踪督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


  (四)严格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有关要求。市属四大集团和湖州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相关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均已出台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稳步推进资金竞争存放。市国资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通知》和《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自查。


  下一步,湖州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深入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推动全面整改。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对已经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不断健全长效机制。统筹谋划、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整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做法经验化、个别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着力强化成果运用。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难得机遇,更加自觉践行习近平同志“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要求新期待,坚决扛起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的重大使命,更好地推动“八八战略”在湖州深化实践,奋力开创新时代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399293;邮政信箱: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666号3号楼1010室,邮政编码313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湖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jwxslls@huzhou.gov.cn。

 

中共湖州市委
2019年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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