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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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15:56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深化《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全面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2018年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2019年2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12号)、2019年4月1日湖州市政府公布的《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电梯条例)等文件与法规要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坐电梯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落实条例、依法监管,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统筹协调、社会共治四项基本原则。

(三)工作目标。《电梯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四)十项主要工作落实要求与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方案》就加强电梯质量监督管理、提升电梯产业智能化制造水平与品牌知名度、严格落实电梯选型配置的规定、大力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出现新问题、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机制与经费筹措办法、加快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电梯安全治理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电梯应急处置体系、加强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十项主要工作落实明确区(县)政府与市级牵头部门职责分工。

四、政策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质量和安全责任评价体系。监督指导所属部门及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本辖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并通报结果。

(二)加强政策保障。推动电梯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落实国家要求,明确监管人员和车辆等装备配备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抽查等经费保障。编制并公布各级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为全面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梯乘用安全规范,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在车站、地铁、公交车等公众聚集场所免费播放电梯安全公益宣传片。将电梯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在中小学校播放电梯安全科教片。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升全民电梯安全意识。

五、适用对象

1.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居委会;

2.市级相关部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通发办;

3.新闻单位;

4.电梯制造、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保险单位。

解读机关:湖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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