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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19-04-24 09:51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市民吴女士致电党报热线:丈夫去年向朋友借了20万元一直未归还,近期那位朋友找到我,让我还这笔钱并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我想知道夫妻共同债务究竟该怎么判定?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采访了浙江常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莎莎。徐律师表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7〕 4号》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吴女士可以根据以上几种情况判定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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