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期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9年政府公报  >  2019年5期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湖州市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15:54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湖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湖州新奥万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2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70元调整为3.42元,每立方米下调0.28元。各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由燃气公司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根据用户用气特点、用气量大小等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按湖发改商价〔2015299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941日至1031日。

四、请各燃气公司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抄表计费等工作,优化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实施。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4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