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湖州中心城市划分环境噪声功能区规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4-30
15:28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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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请示》(湖环〔2019〕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按照《湖州中心城市划分环境噪声功能区的规定》调整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请认真组织实施。《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湖州中心城市划分环境噪声功能区规定的批复》(湖政函〔2011〕17号)同时废止。
特此批复。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3090295-70837-1-201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