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高先生致电党报热线:我家住南浔区善琏镇的一个村子里,最近与邻居发生了些矛盾。邻居在他家的自留地种了七八棵水杉树,现在这些树都长得非常高,离我家的平房只有两米左右。之前一遇到台风天,很多瓦片都会被掀在地上,造成下雨漏水。现在我最担心的是假如受台风影响,房屋因这些水杉树掀翻倒塌,我该如何维权呢?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采访了浙江南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欢。唐律师表示,根据高先生所描述的情况,可以寻求街道或者司法所、驻村法律顾问帮助,让他们帮忙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高先生的情况就属于民法中的相邻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可知,邻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先生有权要求邻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