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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规定防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助公正执法
发布时间:2019-08-13 11:36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安吉县应急管理局:健全规定防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助公正执法


  “虽然你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帮亲戚公司谋利,但是你的工作性质和该公司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所以党委决定对你作出调离岗位的处理。”近日,安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向单位职工张某宣布了信访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
  事情起因于安吉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收到的一封信访件。有群众反映张某利用从事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的职务便利,帮助其亲戚经营的一家中介机构谋取私利。经调查,虽然不存在张某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情形,但是张某与该中介机构关系密切,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均为张某亲戚,张某在空余时也会提供业务指导,因此多次被举报、投诉,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立即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沟通,建议局党委围绕重要岗位有效开展履职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相关规定。
  所谓利益冲突,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两者之间存在冲突,因其作为或不作为,直接或间接使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利益冲突本身并不是腐败。但是,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工作人员的私人利益与公共职责之间的冲突,腐败行为就很容易产生。我们建议应急管理局党委完善防止利益冲突规定,其实是提前阻断了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通道,通道关闭了,利益输送自然不可能了。”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解释说。
  在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协助和指导下,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出台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暂行办法,从不得兼职或兼职取酬、不得与管理服务对象有合股经营等交易行为、不得从事营利活动等7个方面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正确用权、廉洁履职。根据办法规定,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拟制血亲、近姻亲和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都将成为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必须回避的对象。
  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局内部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整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开展自查,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要求对近亲属、近姻亲等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填报清楚。“后续,我们将对登记表开展进一步核查,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者拒不执行回避决定的,作出相应处理。希望借由此次整顿,可以破除‘熟人社会’问题,狠杀裙带风,让我们的工作人员可以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利益所动,安心工作,公正执法。”安吉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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