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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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医保局发布最新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信息来源:湖州发布 字体:【

公 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针对往年春节假期后医保窗口会迎来群众办事小高峰的情况,为减少交叉感染,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特向全市参保人员告知如下:

一、医保经办事项尽量选择“网上办”“掌上办”。目前,湖州医保个人经办事项已可通过 “浙里办”APP的医疗保障服务专区办理。

二、医保零星报销可通过邮寄办理。如确需前往办理的,建议尽可能选择在疫情控制稳定后前往办理并做好自我防护。凡2019年、2020年开具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发票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三、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

四、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慢性病参保患者就诊配药次数,临时开放慢性病长处方开具权限。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根据慢性病患者的病情及患者的需求,可按慢性病病种连续处方管理制度规定开具慢性病长处方,最长90天。

五、延长2019年度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时间,健康体检结束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底。建议尽可能选择在疫情控制稳定后再行体检。

六、参保人员如遇政策或其他无法“网上办”“掌上办”的业务办理问题,可依参保所在地致电湖州各医保中心咨询。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

全市各医保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

医保零星报销邮寄办理时所需资料

(一)医疗费发票原件;

(二)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销门诊费用时:需要提供当时就诊记载的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必要时);

(四)报销住院费用时:需要提供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盖章)、检查化验报告单(必要时);

(五)涉及外伤时:需要提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原件一份;

(六)涉及第三方责任时:需要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流程简介

方法一: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网上办)

步骤1: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直接输入政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并将位置定位到医保参保地(湖州市或所属区、县)。

步骤2:点击登录、个人登录,已有账号的可以直接登录,无账号的则点击“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带星号的为必填项)后登录。

步骤3:登录后点击“部门窗口”,选择“**医保局”,点击“在线办理”后进入个人网报系统。

步骤4:进入湖州市医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报页面后,选择所需办理的事项,并按提示内容操作。

方法二:“浙里办”手机APP办理-(掌上办)

步骤1:下载“浙里办”手机APP并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没有账号的可以用手机号申请注册。

步骤2:点击左上角地域并选择医保参保地(湖州市或所属区、县)。

步骤3:在首页“服务大厅-特色服务”栏目下,向左滑动各类服务专区图例选择“医保综合服务专区”并点击进入,进入后点击“更多”图标。

步骤4:选择所需办理的事项,并按提示内容操作。

浙里办APP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来源:市医保局

编辑:朱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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