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本级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湖州市本级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加快推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精神,按照“政府指导、行业推动、协会牵头、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大力推动出租车电动化改造,依法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探索推行出租车运力、运价市场改革,创新实施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建立符合我市生态文明特色的客运出租行业体系,确保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
1.明确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巡游出租车到期更新,加快推进车辆电动化改造,力争2021年底前实现市本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全覆盖。
2.出台巡游出租车电动化鼓励政策。鼓励巡游出租车提前更新电动车,对2020年前更新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分别给予车辆购置和运营补贴,2021年起分期递减,2022年起取消补贴。
3.完善车辆充电配套设施。统筹推进社会充电服务设施联网整合,加快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出台新能源出租车统一用电政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管理高效的巡游出租车充电服务保障体系。
4.择优选择车型和统一外观标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优势,比选各品牌车型技术条件、售后服务和统一外观标识,择优推荐品牌车型和“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形象标识。
(二)完善巡游出租车市场化机制
1.加快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改革。厘清巡游出租车经营权与车辆产权关系,完善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要求,强化结果运用,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管理和退出制度。
2.推动巡游出租车企业规模化经营。引导巡游出租车企业通过兼并、整合、重组等方式,实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降低管理成本,创建行业品牌。引导个体经营者实行组织化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
3.优化巡游出租车运价机制。推动巡游出租车运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运价结构,改善定价机制、简化定价程序。推广使用新型计程计价设备,优化设备功能,为运价改革提供技术支持。
4.健全运力动态调节机制。建立巡游出租车规模需求及行业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评估运力规模,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运力规模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5.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落实出租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承运人责任。个体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应当纳入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安全服务公司统一管理。探索“保险+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挂钩机制。
(三)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
1.推动巡游出租车运营方式融合。引导网约车平台为巡游车提供网约服务,建立公平派单机制和多元化平台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2.推动信息化监管服务融合。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强化行业经营服务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监管应用,为公众出行服务以及行业监管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3.推动服务基础设施融合。推进高铁站、汽车站、商贸区、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客流集散地出租车停车区建设,为乘客出行和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
4.切实保障行业稳定健康。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及时化解司企纠纷等行业不稳定风险因素,解决驾驶员队伍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州市本级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指导小组,指导推进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改革推进和行业管理工作,行业协会要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改革工作。
(二)强化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巡游车电动化更新。加强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出租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切实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维护行业稳定。做好改革政策的宣贯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对改革进程中的重大决策和事项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做好行业改革风险点的监测与管控,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
湖州市本级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项乐民(副市长)
副组长:房石磊(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沈建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学军(市信访局副局长)
田中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甘崇宾(市经信局副局长)
沈连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才(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倩如(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傅自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孟立忠(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 勇(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孟立忠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