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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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发布时间:2020-04-17 16:16 字体:【

  湖州市环境治理(安吉)司法协同中心日前在安吉递铺人民法庭挂牌。这标志着全省首个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正式成立。

  据了解,该协同中心由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携手安吉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联合设立,旨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的区域间合作,理顺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的职责,以期进一步提高湖州地区环保领域的执法司法整体水平。

  “成立协同中心,是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有益探索,此举是我市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首次尝试,在全省尚属首例。”南太湖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闵海峰说,“接下来,守护老百姓的绿水青山,将不再是‘一个人的战斗’。”

  在成立协同中心的同时,南太湖法院等8家单位出台了《湖州市环境治理(安吉)司法协同中心工作规则》和《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实施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资源信息共享、一体化平台共建、矛盾纠纷共调、专家资源共用、协作机制共谋、生态环境共护、单位人员共训等方面的配合协作。

  南太湖法院承担着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的职责。闵海峰说,接下来,对于涉环境资源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各成员单位可以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在线上实现磋商调解、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流转等工作,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从前端的线索发现到后期的修复实现、从部门协同到第三方资源整合、从行政职能行使到司法赋能实现全流程再造,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中心刚成立,南太湖法院就在这里调解了一起发生在安吉县孝丰镇的林业承包合同纠纷。“该案涉及多方主体,案情复杂、诉讼时间长、当事人争议较大。”承办法官说,为彻底化解纠纷,南太湖法院采用“线上办理+线下调解”方式,通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线上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诉讼材料、进行庭前协商,避免当事人多次跑、反复跑。同时,在安吉县法院协调下,孝丰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到中心一起协商,当事人很快自愿达成了初步调解协议。

  当天,除设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外,还揭牌成立了“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安吉)巡回审判庭”和“湖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安吉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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