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将于年中、年末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十方面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顺势而为、乘胜前进”新使命,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聚焦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围绕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创造性地抓好落实。要紧盯“六稳”工作、守牢“六保”底线,结合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抓紧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统筹联动、密切配合,突破常规、善于创新,确保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
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王纲市长主抓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支持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疫情发生以来出台的各类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政策意见,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措施,力争减轻企业各类负担200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产达产、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下同)
2.开展项目“双进双产”攻坚。聚焦项目引进推进、投产达产的关键环节,严格落实“345+1.5”准入标准,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做准做实项目,确保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580个,独立选址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建设300个、竣工投产200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3.坚持以最强政策供给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积极打造低成本创业之城、高品质生活之城。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务办
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联防联控、精密智控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举措,深化“洗楼”式排摸,强化社区防控,筑牢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坚固防线,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不出现任何漏洞。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5.全力推动南太湖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全省“四大”建设的主平台。
责任单位: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6.举办“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湖州生态文明建设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总规模,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年度化债任务,确保政府债务率始终保持在绿色安全区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8.全市政府系统原则上“没有新的政策,不开大会;没有新的举措,不开中会;没有新的问题,不开小会”,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抓落实、抓发展、抓改革、抓创新上。持续为基层减负,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9.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2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二、杨六顺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0.围绕打造“轨道上的湖州”,做好宁杭高铁二通道、环太湖轨道交通、湖嘉城际、水乡旅游线、市域和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等铁路项目谋划工作。全力推进沪苏湖高铁、湖杭高铁建设,开通运营商合杭高铁,开工建设杭德城际铁路,同步推进相关场站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铁办)、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11.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确保落地率达到70%。聚焦省“2+6”项目清单,用好政策窗口期,全力争取各类资源要素。花大力气整合提升各类产业平台,力争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实现突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12.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3.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完成绿化造林1.5万亩、茶园生态修复4万亩。加强矿地综合利用,完成废弃矿山复绿2000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试点,构建“清”上加“亲”的政商关系。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前“最多80天”改革,力争审批时间全省最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办
15.用好“标准地”地图,推行“标准地”信用监管模式,推广小微企业园“标准房”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16.消化处置“五未”土地1.8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6000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500亩。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37个在建项目,启动8个新项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加快打造“信用湖州”。深入实施信用体系“531X”工程,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力争我市在全国地级市信用评价排名中进入前十位。推动信用与基层社会治理、政府采购、金融监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对接联通,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
18.构建“两山”转化评价体系,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9.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绿色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20.建设“无废城市”。深入开展“垃圾革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精准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道路减少垃圾桶试点,创建3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杆村,确保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总量零增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
21.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全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全速推进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开发建设,加快城市内环快速化改造,推动湖山大道全线通车。
责任单位: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城市集团
23.加快推进安吉两库引水等项目,新增城市绿道50公里、公共停车位3000个。
责任单位:市城市集团、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24.抓好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创建美丽城镇5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
25.推动物业管理健康规范发展,培育“红色物业”示范点100个。改造老旧小区25个,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0部,开展房屋渗漏专项整治。推进街巷美化提升,深化“厕所革命”。全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确保中心城市和长兴通过复评,德清、安吉通过创建验收。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文明办、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26.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受益面,抓好危旧房治理改造,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公租房保障家庭800户。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7.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最多跑一地”,推广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做法,打造一批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28.争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和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推进“雪亮工程”扩面提质,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
29.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统筹抓好气象预警、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控等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见底行动,强化平安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民转刑案件、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0.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31.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
32.全领域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政府行为晒在阳光下。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三、闵云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33.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擦亮“最美湖州人”品牌,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34.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力争A级景区村庄实现全覆盖,打造3A级景区村庄120个,办好世界乡村旅游大会。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吴兴区政府
35.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6.打造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试点,争创综合医改优秀市,打造长三角市域医学高地。深化市县医共体建设,争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示范,实现市域医保政策制度一体化。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启用浙北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市中医院迁建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城市集团
37.构建“15分钟健身圈”,建设百姓健身房60个、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30个。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8.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0所,启动改扩建中小学23所,新建成义务教育学校8所,抓好4所高中建设。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创建。实施公办学校空调进教室、进寝室、进食堂工程。建立中考多元招生制度,落实新高考综合改革完善方案,提升高中办学质量和高考一段上线率。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关心关爱工作,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9.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40.支持湖州师范学院创建高水平湖州师范大学,开工建设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区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南浔区政府
41.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启动儿童福利院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健全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编制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深化红十字会改革。
责任单位: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
42.深化“城市文化系列”品牌建设,新建城市书房10家、农村文化礼堂115个。加快文艺精品创作,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好第十届湖笔文化节。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推动运河古镇集群联动发展,加快大运河(湖州)文化带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抓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建设浙北诗画之路,打造现代版“吴兴清远图”。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43.推动太湖龙之梦项目全面运营,促进相关业态协同发展,着力构建以太湖龙之梦为龙头的文旅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长兴县政府
四、施根宝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许继清副市长协助)
44.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行动方案,抢抓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的机遇,深入谋划实施一批重大载体和项目,致力于建设长三角中心花园和绿色发展引领区。主动对接上海大都市圈、杭州都市圈、G60科创走廊、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推动共建沪苏浙皖产业合作区,谋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北部板块,打造南浔青浦合作园。实施湖州嘉兴一体化发展“五个一”标志性工程。
责任单位:市区域合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45.用好招商引才新政“湖九条”,深化上海、北京、深圳等重点区域驻点招商,强化对照产业链和规划图招商。力争当年新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40%,每个区县都有50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46.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力以赴稳外贸,实施活水增流、模式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支撑“四大计划”,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确保出口占全省的份额继续提升。打造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争创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做深做实“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做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动B型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运营,打造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和公共海外仓。聚焦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建设,建好国际产业合作园,加大海外招商力度,力争实到外资15亿美元。鼓励重点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和境外承包工程,推进海外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湖州海关、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47.高质量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山海协作等工作,与对口地区携手奔小康。进一步深化与吉林省白山市等地的合作。
责任单位:市区域合作办
48.壮大城市经济和消费经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流量经济、网红经济,培育税收千万元楼宇60幢以上,其中“亿元楼”10幢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9.大力实施消费新政,推进“放心消费在湖州”和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加快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老字号”“新国货”品牌发展,培育时尚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热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完善城市商圈布局,创建2条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建设局
50.打好质量、标准、品牌、商标、知识产权强市等组合拳,新增“品字标”企业32家、“浙江制造”标准40项,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6件。完成“个转企”800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覆盖更多监管领域。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简易注销实现一日办结。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2.启动服务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3.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轻量化、循环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54.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打造“食安校园”,全面深化“厨房革命”,力争所有餐饮单位实现并联入网。加强农贸市场星级管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55.深入实施新一轮新生代企业家“311”领航计划。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五、朱留沙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56.启动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57.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突出抓好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化治理,全面实施工业炉窑整治,确保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确保全市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标,力争空气优良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58.加大蓝藻防控力度,完成太湖沿线2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建成污水零直排区279个,实施水生态修复项目81个,确保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100%达标,“五水共治”再夺“大禹鼎”。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治水办、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
59.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完成82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0.高标准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1.推动南太湖新区打造全国“两山”理念转化实践示范区,深化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安吉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62.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体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3.打响工业垃圾歼灭战,建成并投运湖州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推动工业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收贮运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城市集团
64.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推行绿色细胞创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65.聚焦停车难、违法搭建、噪音扰民、餐饮油烟、犬类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打造精细化管理示范乡镇(街道)20个。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66.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查一次”,提升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效率。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67.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培育一批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典型,让法治成为湖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加大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68.完善“12345政府阳光热线”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六、项乐民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许继清副市长协助)
69.出台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强企业和企业家队伍培育,力争新增“金象金牛”企业2家、上市公司5家、股份制公司100家、规上工业企业200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办
70.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新增社会融资1200亿元以上,小微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绿色贷款各新增1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71.突出绿色智造特色,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加速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5个。坚定不移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及高端元器件、地理信息、软件等产业,加强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研发应用,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1%。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加速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2.坚持以数字化引领传统产业高新化,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上云全覆盖,建成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个。加快纺织、家具、电梯、金属制品等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千企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带动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3.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抓手,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加速行动,着力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40项。完善“高技术、高成长”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机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600家。打造多层次创新平台,提升湖州科技城和省级以上高新区能级,加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力争新增众创空间5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74.实施人才新政4.0版,优化南太湖系列人才工程,力争新引进大学生及其他各类人才12万名左右、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100名以上;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名。推动军民融合、产教融合深度发展。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引进计划,共建创新载体1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75.加强对企业债务违约、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风险管控,有序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确保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居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市人行、市公安局
76.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77.统筹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以城市数字大脑为支撑,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建设24小时在线政府,全力打造“掌上办事之城”“掌上办公之城”。聚焦经济运行、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打造集数据动态采集、在线远程监管、可视化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数字“驾驶舱”,推动德清全域数字治理试验区建设。基于“浙政钉”和“湖州政务通”平台,推动政府部门80%以上的决策、监管等事项实现在线协同办理。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德清县政府
78.加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改造提升800家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力争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分别增长15%和12%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79.全面建成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等工程,加速推进申嘉湖高速公路孝源至唐舍段、104国道李家巷至施家桥段改建等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湖杭高速公路,奋力突破苏台、德安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深入打造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开工建设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工程,加快推进长湖申航道西延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
80.统筹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标准等领域探索实践,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星级绿色工厂全覆盖,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扩面提质,新增绿色智造和绿色金融国家标准5项以上。实施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重点示范项目100项以上,淘汰整治“低散乱”企业2000家以上,淘汰100家企业的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10万吨标煤。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81.启动中心城市中运量快速公交建设和三县城际公交快速化改造,公交分担率提升2个百分点。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促进城区中小道路交通微循环,有效治理城市拥堵。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新改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40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8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无欠薪”湖州。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
七、夏坚定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83.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深化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信访局、市大数据局
84.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帮扶、抚恤优待等托底政策,做好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85.启动实施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行动和新一轮强村计划,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最低收入水平达到年人均1万元以上,力争消除30%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水产、茶叶、湖羊、果蔬等特色主导产业,引进推进千万元以上乡村产业项目150个。推广农业生态循环种养殖模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86.全面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推动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向全领域拓展,实施“区块链+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
87.抓好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生产保供工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8万亩,年底生猪存栏达到26万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88.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农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0个。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力争农村电商交易额、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营业收入均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9.深入实施“千万工程”,巩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25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100个,启动建设“两山”样板村1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0.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快建设“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实施中小流域系统治理,开展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深化美丽河湖建设,实现病险水库山塘存量清零。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91.创新发展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建成市级示范村7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92.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抓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多种形式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全市域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全省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市建设。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局
93.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推动供销集团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94.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现示范型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幸福邻里中心50个,启用市老年大学新校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
95.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96.新增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8家。
责任单位:市科协
附件2
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一、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2个子项)。完成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90公里中小河流整治,新增6条(个)美丽河湖。(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开展养老助残扶幼行动(4个子项)。完成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规范化建设100家儿童之家,启动建设儿童福利院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项目;帮扶残疾儿童1000人,其中康复服务与救助200人,残疾儿童学前及义务教育助学800人;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三、深入实施生活垃圾治理(1个子项)。建成60个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成“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商业街、小区各10个。(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四、深入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1个子项)。新增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人口14.6万人,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五、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2个子项)。改造提升农村公路400公里,新建港湾式停靠站60个;新辟10条公交线路,创建10条特色公交线路,新增100个电子站牌,新增100辆纯电动公交车,新增1000个营运班次,营运时间延长1000分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
六、加快学前教育水平提升(1个子项)。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所,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打造放心消费环境(1个子项)。培育放心消费单位9000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000家,建设放心消费商圈(街区)6个、放心消费乡镇(街道)20家、放心消费村(社区)2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构建应急安全保障体系(1个子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1.5万人次,建成5个安全(防灾减灾)体验馆、6个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示范宣传体验室、10个农村示范宣传体验点。(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九、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2个子项)。新增11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依托公立幼儿园,为1100名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妇联)
十、提升基本居住水平(3个子项)。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0部;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家庭3000户;完成中心城区5000户小区住宅渗漏维修。(责任单位: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