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20年度湖州市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已经确定,并于日前正式启用。
据悉,本年度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7880元,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3322元,仍旧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也已明晰,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以最低缴费基数3322元,单位工伤费率为0.2%为例,参保人员的单位需缴纳488.33元,个人需缴纳282.37元。
对个体劳动者而言,可选择3322元至17880元任一缴费基数。为便于操作,2019年度选择原一至五档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本次调整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将自动对应到每月597.96元、965.52元、1080.08元、1931.04元、3218.40元五个档次。
据悉,社保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新参保的个体劳动者以及需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收入申报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自定义缴费基数参保,也可按照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缴纳。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长远参保利益,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员须理性选择缴费档次,按月缴纳社保费用。市人力社保局提醒,缴费标准调整后,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