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主要涉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三方,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了全体业主的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建设单位)选聘,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服务,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小区基本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为提升居民幸福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物业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物业服务行为不规范、不到位,未能做到质价相符。比如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秩序维护不及时、不到位。
二是部分业主履行义务意识淡薄。业主对物业从业人员不尊重、不理解,并以物业服务瑕疵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并出现乱搭乱建、毁绿停车、乱抛垃圾、乱堆杂物等现象。
三是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较困难。部分小区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或对物业管理工作认识不够,导致部分小区业委会成立难、运作难。
四是小区开发建设时遗留的问题。如房屋质量相关问题多数属于开发企业的责任,但因追责困难等原因,衍变成为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的导火索。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关民生福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建设美丽湖州的重要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应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构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动服务机制。重点推进“红色物业”建设,补齐社区治理短板,推动社区工作和物业服务有机融合。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以群众关心关注的需求为出发点,以优化服务为重点,研究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加强对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双向监督和协调,做好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把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选好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是加强物业管理。在抓紧编制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验收、交接和物业管理备案等制度,健全物业服务投诉受理、纠纷调处、执法监管等条块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物业保修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和信用管理评价机制,制定物业服务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加快实现物业管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