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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04-22 09:04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于3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回应群众关切,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关注度高,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事关多方利益平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物业管理整体的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取得长足进步。

  “开展物业管理立法,既是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回应群众关切的需要,也是我市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市能力和水平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从法治保障层面积极推动我市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排头兵,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武良介绍。今年,《条例》经市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据了解,《条例》内容共7章55条,分为关于职责分工、关于信息技术运用、关于业主自治、关于前期物业管理、关于物业服务人履约监督、关于住宅小区秩序维护、关于公共收益管理、关于保修金和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在发布现场,记者了解到,对于督促物业服务人履约、加强公共收益管理等业主普遍关心的问题,《条例》作出了“物业服务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的信息以及公示的频率和时间要求,并对不按规定公示信息设置罚则”、“明确公共收益用途,公共收益补充维修资金的方式、方法”等明确规定,有力地破解了物业管理中困扰广大业主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外,信息技术是破解传统物业管理难题的“利器”。为推动新技术与物业管理的融合,《条例》提供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明确市物业主管部门要建设统一的物业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目前,市建设局正在建设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该平台将于10月基本建成并上线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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