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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1-04062 成文日期:   2021-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5月13日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13 20:48:00

  5月12日0—24时,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5月12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

疫情防控提示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扩散, 境内局部散发和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复杂严峻,仍不可松懈。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18周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疫苗;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要按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国(境)。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对重点人员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14+7”的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入境人员,可在当地指定的适宜场所实施健康观察。
  二、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
  备注:对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赋“健康码”黄码,在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允许外出,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切实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倡导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接触和流动,原则上不出所在设区市。对来自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的来浙返浙人员,在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应向社区进行行程备案,外出期间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原则上不得离开所在设区市。
  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赋“健康码”绿码,但要求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服务点

浙江省最新疫情通报

  5月12日0—24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其中尼日利亚输入1例,墨西哥输入1例),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1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47例(境外输入病例128例)。

全国最新疫情通报

  5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2例,广东2例,天津1例,内蒙古1例,山东1例,四川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0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63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69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581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5541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5月12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91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5881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0808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13232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489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5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17例(境外输入311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3094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1814例(出院11505例,死亡210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9例(出院49例),台湾地区1231例(出院1097例,死亡1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