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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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30 09:18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最后一公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包括街道,下同)财政管理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管理职责

各区县(包括南太湖新区,下同)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乡镇党委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压实乡镇长管理财政的主体责任,充分履行综合财政管理职能。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重点做好税源财源建设、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管以及乡镇预决算编制、执行及预算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与乡镇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财政保障体制

  各区县要按照“权责一致、保障有力、监管到位、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区县与乡镇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区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现乡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加强乡镇“三保”能力建设,各区县对乡镇基本支出的经费保障应不低于同级部门标准。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探索辖区内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增强乡镇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

  各区县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职责,规范设置乡镇财政管理机构,配足配强财政工作人员,做到“有人、有岗、有职责”。实行“乡财乡管”财政体制的乡镇可在本级机构控制数内设置独立的财政管理机构。乡镇财政管理机构一般应设负责人、预算总会计、财政出纳、票据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和涉及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员等岗位,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乡镇财政管理机构以乡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县级财政部门指导,乡镇对财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总预算会计人员的调整,应征得县级财政部门同意。

    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同时,会同组织部门将财经管理知识和财经纪律等内容纳入对乡镇主要负责人的培训课程。

  四、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行为

  (一)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全面统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讲求绩效”的原则,安排乡镇支出预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收入预算安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不得将结转结余资金、非税收入、政府债务、社会赞助等资金游离在预算管理之外,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专项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刚性,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二)加强乡镇政府性资产管理

  完善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使用各项政府性资源、资产。建立健全乡镇政府性财产物资在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的制度规定。乡镇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时,应当执行资产配置的标准和要求,落实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提高资金效益。设立往来款登记账簿,加强对往来款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对账清理制度。

  (三)加强债务管理

  乡镇政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及区县有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自身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各区县应建立乡镇政府投资项目联席审查制度,严禁超财政承受能力的政府投资行为,总投资无法落实或资金来源不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立项。定期开展债务抽查、核查工作,严禁乡镇违反规定变相举债增加隐性债务、违法违规融资以及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严格乡镇国有平台公司的债务及融资行为管理,不得拆借平台公司融资用于日常运行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的,予以严肃问责。

  (四)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进一步加快内控体系建设,强化乡镇内控组织领导,落实内控制度常态长效机制,全方位加强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六大经济活动的财政资金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防范和管控风险。区县要加大对乡镇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共同推进乡镇财政内控管理建设与有效实施,形成内控监管合力,优化监督效果。

    五、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监管

  持续做好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工作,切实履行乡镇财政管理主体职责。各区县应成立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为主的乡镇财政监管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全县范围内的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财政监管信息化支撑,推进乡镇财政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乡镇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线上全程监管。

  六、全面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绩效管理,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乡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区县要建立乡镇财政运行情况整体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整改责任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区县对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并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基石,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支持乡镇财政工作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乡镇财政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切实把我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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