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21天,比2019年多出41天。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南太湖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86%、89.4%、91.8%、89.6%、94.5%、88%。其中,南太湖新区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
H记者 吴昊
本报讯 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记者昨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0年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多项内容,反映过去一年我市在“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2020年,湖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绿色发展指数列全省第三位,连续七年夺得“五水共治”大禹鼎,“美丽浙江”考核连续九年获得优秀,成为全省唯一一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全覆盖的地市。
全市地表水水质
总体评价为优
2020年,我市县控以上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77个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类别符合Ⅰ类、Ⅱ类、Ⅲ类标准的比例分别为7.8%、33.8%、58.4%,同比保持稳定。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评价为优,各水系水质同比基本保持稳定。
《公报》显示,全市主要水系中,东苕溪、西苕溪、长兴水系、东部平原河网、城市内河、入湖口水质状况均为优,18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12个市出境断面水质、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
“去年我市扎实推进水生态修复,构建河湖长制3.0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制定幸福河湖地方标准规范,打造81条美丽生态河湖。”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展太湖纵深岸10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深化环太湖城市联防联治。
市区空气质量达标321天
《公报》显示,2020年,湖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六项指标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市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空气优良率升至87.7%,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没有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
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21天,比2019年多出41天。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南太湖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86%、89.4%、91.8%、89.6%、94.5%、88%。其中,南太湖新区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
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源头替代工作,完成175家重点涉VOCs企业源头替代,建设南浔力创汽修钣喷、洛舍钢琴喷涂等8个共享中心,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遥感黑烟设备联网运行并检测超标柴油车10348辆,在全省率先完成非道禁用区全覆盖。
全市区域
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8分贝
2020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面积计权)为54.8分贝,同比下降0.5分贝。在影响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声源影响占56.6%,交通声源影响占29.6%,生活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仍然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
根据《公报》,2020年,全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按点次统计)为94.5%,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7.1%,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91.9%,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夜间声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但改善明显。
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路长计权)为66.3分贝,同比下降0.9分贝。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合计为66.42公里,超标率为15.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