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相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德清县凤凰山花岗岩矿废弃矿山整治验收标准不高,矿山生态修复未达预期效果。经调查,凤凰山花岗岩矿废弃矿山修复整个项目施工耗时2个月,仅完成矿山生态修复的辅助工程,约85800平方米治理区的边坡未完成清理,60%的矿山仍处于裸露状态,开采后留下的2块宕底也未实施复垦复绿。补种的苗木成活率偏低,影响杭宁高速沿线视觉景观问题未解决。德清县三合乡杨坟石料二厂建筑石料矿,未统筹考虑矿山修复与下一步矿地利用。吴兴区湖州市云巢劳务石料厂,宕底未作为矿山修复的一部分统筹修复。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12座废弃矿山修复问题整改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是重新编制德清凤凰山矿、三合乡石料矿和吴兴云巢石料矿的修复方案。
二是对上述3个矿山进行返工治理。
三是对辖区内所有废弃矿山开展自查。
四是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废弃矿山修复问题整改清单》要求的12座矿山修复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德清县洛舍镇砂村凤凰山花岗岩石矿由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重新编制修复方案;德清县三合乡杨坟石料二厂由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重新编制修复方案;吴兴云巢石料矿由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重新编制修复方案。
二是上述3个矿山均已完成返工治理。德清县洛舍镇砂村凤凰山花岗岩石矿于2022年3月进场施工,2022年9月30日通过市县联合验收;德清县三合乡杨坟石料二厂于2022年3月进场施工,2022年10月27日通过市县联合验收;吴兴云巢石料矿于2022年5月进场施工,2002年6月28日通过市级验收。
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摸清裸露山体和废弃矿山治理情况推动高质量生态修复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裸露山体和废弃矿山治理情况进行排查,逐年修复。
四是下发《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所涉废弃矿山修复进度情况的通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工作进度的联合督办函》等6个专项文件,督促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废弃矿山修复问题整改,现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废弃矿山修复问题整改清单》要求的矿山修复任务。
上述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72-266771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湖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