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2022年推进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2022年推进计划
为深入推进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批复的《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7〕153号)和《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绿色金融改革金名片在新的一年里要持续擦亮”的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创新工作打法,加快构建与高质量赶超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供给体系、与绿色低碳共富相协同的金融创新体系、与市域治理现代化相匹配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为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提供强劲动力。
二、主要目标
——金融供给增量扩面提质。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力争全年新增社会融资1800亿元以上,本外币贷款增速继续保持全省前3位,制造业、“三农”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绿色金融改革争当示范。全面贯彻落实《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全力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加速构建“数智绿金”体系,高标准建设好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加快打造碳中和银行,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全面取得新突破,力争绿色信贷占比达到20%以上。
——企业股改上市加速推进。奋力实施“凤凰行动”计划2.0版,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企业上市工作体系,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新增上市公司5家。
——金融风险防控稳妥有序。金融风险预警、地方金融监管、困难企业帮扶、上市公司纾困等机制继续完善,分类施策化解企业“两链”、上市企业股权质押、“两高”项目转型等风险,亿元以上债务风险企业得到稳控,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全省前三。
三、重点工作
(一)奋力争当金改试点示范先行。以争创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为牵引,健全完善绿色金融标准、政策、产品、机构等体系,做精做实绿色金改“湖州实践”样本。以“五张清单”为抓手,建立定期通报监督机制,推进《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落地落实。积极在碳中和银行、信贷碳核算、绿色保险等领域开展标准化探索,力争新增省级标准2项、地方标准累计达到15项。打造集财政、货币、监管为一体的绿色金改政策2.0版,以最强的政策供给构筑绿色金改领先城市“护城河”。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共同富裕、“双碳”工作、“两山”转化、制造业提质增效等重大任务,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向总部争取成为系统内绿色金融试点或示范机构,在政策、资源、权限、考核等方面争取差异化支持,力争2022年试点或示范机构达到20家以上。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路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各金融机构。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下同)
(二)打造“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聚焦“十百千万”攻坚行动,加大对重大项目、制造业、民营小微、农业农村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做大融资规模、调优融资结构、做强金融保障,力争2022年银行机构新增贷款1000亿元,本外币贷款增速继续保持全省前3位,制造业、“三农”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出台工业稳增长贷款贴息政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合理降本减负,力争2022年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一体化、“信贷一件事”等改革,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实现普惠金融扩面增量、提质增效。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深化银担合作,力争年末在保余额同比增长达到50%,在保户数达到2500户,绿色担保余额占比达到7%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产业集团)
(三)实施企业上市“凤凰行动”计划。用好新一轮支持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开展后备梯队“蓄势”、企业上市“加速”、上市公司“提质”、风险防控“护航”、公共服务“赋能”等专项行动,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等优质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奋力做大资本市场“湖州板块”。围绕区域性股权市场浙江创新试点,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打造中小企业规范培育平台。深化“绿融通”资本对接平台建设,加快组建“凤凰基金”,建立健全金融顾问、中介机构评价、上市公司风险监测等机制,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力争2022年,新增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5家,新增股份制公司100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行、市产业集团,各区县政府)
(四)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全力开好“金融惠农”共富班车,创新建立“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有效盘活“沉睡”资产,提高农户家庭融资满足率。健全涉农金融产品体系,建设村级共富金融服务站,持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的精准支持。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五大机制”,强化银担合作,持续扩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覆盖面。大力拓展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实现无还本续贷增量扩面,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转贷难题,降低贷款周转成本。加快创新绿色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与ESG挂钩的绿色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三农”领域节能减排,助力集体经济壮大及农民增收。探索数字人民币在绿色普惠领域的应用,打造数字人民币多跨应用场景。力争到2022年,新增200亿元农户家庭贷款授信,建立200个共富金融服务站,选派916名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省农信联社湖州办事处,各金融机构)
(五)加快推进转型金融体系建设。围绕低碳转型的金融需求,出台转型金融实施意见和支持目录,构建转型金融信息披露标准和统计机制,编制转型金融支持项目清单,努力在转型金融的探索实践中走在前列。构建“碳账户”金融多跨场景应用,鼓励银行机构重构碳密集行业授信服务体系,创新转型金融激励政策、产品服务,为高碳高效企业融资开辟新通道。深化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建设,全力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构建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绿色金融服务模式,重点打造标杆性的绿色生态城区和一批低碳零碳建筑项目。开展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保险试点,扩大保险资金对既有建筑绿色节能领域的投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面深化碳中和银行体系建设,打响碳中和银行“湖州品牌”,打造示范网点、项目和产品,有序推进金融机构投融资低碳转型。鼓励银行机构将碳表现纳入授信管理流程,以金融资源配置的低碳化,促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力争202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碳中和网点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区县政府,各金融机构)
(六)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服务行动。围绕“五谷丰登”计划,突出金融服务专、精、准,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创新“基金+股权+项目”模式。探索投、贷、保联动,完善科创企业增信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开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绿色产业基金引导和增信作用,服务科技企业积极对接北交所、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建立人才金融服务机制,探索设立科创特色银行,提高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扩大知识产权质押、商标质押等新型抵质押融资覆盖面,引导更多信贷资源向人才企业、科技企业倾斜。力争2022年,人才信贷指数保持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产业集团,各区县政府)
(七)建设“1+4+N”数智绿金体系。按照服务生产、生活和治理的要求,在省市数字化改革总体框架下,打造“1+4+N”的数智绿金体系,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绿色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和治理模式变革。构建“专题库+中台”的金融数据引擎(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围绕企业金融服务、个人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服务、政府治理服务四大场景,迭代开发“绿贷通”,创新开发“绿金宝”,聚合开发“绿信通”,增量开发“绿治通”,打造具有湖州辨识度的“绿系列”数字化应用。建设“碳账户”综合支撑平台。强化上下贯通、多跨协同,承接信易贷、贷款码、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碳账户金融等国家和省级应用,协同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绿色银行评级系统、“企业码”等市、区县数字化应用,实现绿色金融数字化改革一体化、联动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机关事务中心、湖州电力局,各区县政府)
(八)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域推进生态资源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生态资产包经营权登记、预期收益评估、融资授信等机制。完善竹林碳汇全链条金融支持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成果运用。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基于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探索“GEP生态贷”、竹林碳汇质押贷款等个性化绿色信贷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依托区县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深化碳账户在金融端的融合应用,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力争2022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资源变资产、资本的典型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各区县政府,各金融机构)
(九)持续深化绿色金融开放合作。主动对接国家部委试点任务,争取承接中欧绿色金融标准一致化和G20研究成果在湖州率先实践。积极参与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等第三方组织的研究与合作。优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专家咨询委,支持CFA湖州考试中心运营,打造绿色金融人才高地。高标准建设好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推动绿色金融与产业链、生态环境、创业创新和生活方式的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绿色金融生态圈。积极对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可持续发展金融中心网络,鼓励地方法人银行与国际多边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在湖开展绿色投融资合作。探索绿色外汇服务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助推“一带一路”贸易畅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区域合作办、市城市集团,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十)积极稳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密切关注“两高”项目转型风险,建立“两高”项目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排查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强化贷后跟踪管理,有效防控转型金融风险。运作好绿色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加强政银企协同配合,分类施策化解企业“两链”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风险,亿元以上债务风险企业得到稳控,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全省前三。巩固金融风险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持续深化私募投资基金、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和虚拟货币领域等风险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风险隐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继续保持全省较低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合力。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和协调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推进。各区县要及时细化工作举措,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二)健全评价体系。对照各项任务,逐一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相关工作纳入区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年初推进、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完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金融机构要讲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故事,积极宣传典型实践案例,为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省和国家层面报送信息,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2年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目标任务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奋力争当金改 试点示范先行 | 以“五张清单”为抓手,建立定期通报监督机制,推进《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 各区县政府 |
在碳中和银行、信贷碳核算、绿色保险等领域开展标准化探索,力争新增省级标准2项、地方标准累计达到15项。 | 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 ||
打造集财政、货币、监管为一体的绿色金改政策2.0版,以最强的政策供给构筑绿色金改领先城市“护城河”。 |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
推动金融机构向总部争取成为系统内绿色金融试点或示范机构,在政策、资源、权限、考核等方面争取差异化支持,力争2022年试点或示范机构达到20家以上。 | 市银保监局 | ||
2 | 打造“融资畅通 工程”升级版 | 加大对重大项目、制造业、民营小微、农业农村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做大融资规模、调优融资结构、做强金融保障,力争2022年银行机构新增贷款1000亿元,本外币贷款增速继续保持全省前3位,制造业、“三农”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出台工业稳增长贷款贴息政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合理降本减负,力争2022年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 ||
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实现普惠金融扩面增量、提质增效。 | 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
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深化银担合作,力争年末在保余额同比增长达到50%,在保户数达到2500户,绿色担保余额占比达到7%以上。 | 市金融办、市产业集团 | ||
3 | 实施企业上市 “凤凰行动”计划 | 开展后备梯队“蓄势”、企业上市“加速”、上市公司“提质”、风险防控“护航”、公共服务“赋能”等专项行动,力争2022年,新增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5家,新增股份制公司100家。 | 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
加快组建“凤凰基金”,建立健全金融顾问、中介机构评价、上市公司风险监测等机制,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市产业集团、市金融办 | ||
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 | ||
4 | 推动绿色金融 与普惠金融 融合发展 | 全力开好“金融惠农”共富班车,创新建立“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有效盘活“沉睡”资产,提高农户家庭融资满足率。健全涉农金融产品体系,建设村级共富金融服务站,持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的精准支持。力争到2022年,新增200亿元农户家庭贷款授信,建立200个共富金融服务站,选派916名农村金融服务专员。 |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省农信联社湖州办事处 |
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五大机制”,强化银担合作,持续扩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覆盖面。 |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
加快数字人民币试点建设,打造数字人民币多跨应用场景。 | 市人行、市金融办 | ||
5 | 加快推进转型 金融体系建设 | 出台转型金融实施意见和支持目录,构建转型金融信息披露标准和统计机制,编制转型金融支持项目清单。 |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
构建“碳账户”金融多跨场景应用,鼓励银行机构重构碳密集行业授信服务体系,创新转型金融激励政策、产品服务,为高碳高效企业融资开辟新通道。 |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
深化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建设,全力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构建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绿色金融服务模式,重点打造标杆性的绿色生态城区和一批低碳零碳建筑项目。力争2022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开展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保险试点,扩大保险资金对既有建筑绿色节能领域的投资。 | 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银保监局 | ||
全面深化碳中和银行体系建设,打响碳中和银行“湖州品牌”,打造示范网点、项目和产品,有序推进金融机构投融资低碳转型。力争202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碳中和网点县域全覆盖。 | 市银保监局 | ||
6 | 开展科技金融 创新服务行动 | 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创新“基金+股权+项目”模式。 | 市商务局、市人行、市金融办 |
探索投、贷、保联动,完善科创企业增信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开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 | 市银保监局 | ||
建立人才金融服务机制,探索设立科创特色银行,提高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扩大知识产权质押、商标质押等新型抵质押融资覆盖面,引导更多信贷资源向人才企业、科技企业倾斜。力争2022年,人才信贷指数保持全省前列。 |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科技局 | ||
7 | 建设“1+4+N” 数智绿金体系 | 构建“专题库+中台”的金融数据引擎(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 |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大数据局 |
围绕企业金融服务、个人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服务、政府治理服务四大场景,迭代开发“绿贷通”,创新开发“绿金宝”,聚合开发“绿信通”,增量开发“绿治通”,打造具有湖州辨识度的“绿系列”数字化应用。 |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
建设“碳账户”综合支撑平台,打造企业、个人和公共机构碳账户。 | 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机关事务中心、湖州电力局 | ||
强化上下贯通、多跨协同,承接信易贷、贷款码、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碳账户金融等国家和省级应用,协同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绿色银行评级系统、“企业码”等市、区县数字化应用,实现绿色金融数字化改革一体化、联动化。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
8 | 探索金融支持 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 | 全域推进生态资源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成果运用。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 |
创新基于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完善竹林碳汇全链条金融支持体系。探索“GEP生态贷”、竹林碳汇质押贷款等个性化绿色信贷产品。 | 各金融机构 | ||
9 | 持续深化绿色 金融开放合作 | 主动对接国家部委试点任务,争取承接中欧绿色金融标准一致化和G20研究成果在湖州率先实践。积极参与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等第三方组织的研究与合作。积极对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可持续发展金融中心网络。 | 市人行、市金融办 |
高标准建设好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推动绿色金融与产业链、生态环境、创业创新和生活方式的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绿色金融生态圈。 | 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集团、市金融办 | ||
探索绿色外汇服务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助推“一带一路”贸易畅通。 | 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商务局 | ||
10 | 积极稳妥防控 化解金融风险 | 建立“两高”项目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排查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强化贷后跟踪管理,有效防控转型金融风险。 | 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
运作好绿色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加强政银企协同配合,分类施策化解企业“两链”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风险,亿元以上债务风险企业得到稳控,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全省前三。 | 市金融办、市法院、市司法局 | ||
持续深化私募投资基金、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和虚拟货币领域等风险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风险隐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继续保持全省较低水平。 | 市金融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各区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