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最新疫情通报
6月30日0—24时,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截至6月30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9例(境外输入病例2例,本土病例37例;其中,今年3月8日以来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7例),累计治愈出院39例。
浙江省最新疫情通报
6月30日0 —24时,11个市报告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2例,其中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社区筛查1例,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11个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例(均由此前境外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无本土病例。
当日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现有确诊病例10例。
11个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例。其中境外输入7例(英国输入2例,美国输入1例,秘鲁输入1例,罗马尼亚输入1例,文莱输入1例,日本输入1例);本土2例(嘉兴市1例,金华市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6例。
截至30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15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17例,本土病例2540例。
全国最新疫情通报
6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 本土确诊病例12例(安徽9例,山东2例,江苏1例),无症状感染者 151例(安徽98例,江苏25例,山东11例,辽宁7例,天津2例,浙江2例,湖北2例,广东2例,江西1例,四川1例);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25例、无症状感染者57例。
湖州市疫情防控提示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及管控措施
(截至7月1日)
(一)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北京市 | 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汤山村双兴苑小区。 |
安徽省 | 宿州市:泗县汴河国际(南区、北区)、南都贵苑、泗水文苑、玉兰公馆、城市之光(东区)、百合花园小区、凤凰城(南区、北区)、阜康联邦花园、富贵苑、康庄家园、虹乡家园、桃花源小区、紫悦府、东城康居、南柳小区、丝绸厂北楼、香格里拉、石梁景苑、高尤社区小石庄、尤庄;商南街、人民路、新市街、学士中路合围区域;大路口镇大季村、网周村、渔民上岸小区、邓公村、石霸村;草沟镇大张村、瓦韩村、草沟村、玉楼村、孙巷村、街南村、大梁村;丁湖镇春韩村、文湖村、樊集村、张彭村;屏山镇大李村、大庄镇朝阳村;墩集镇霸王村(从6月20日起追溯) |
辽宁省 | 丹东市:振兴区临江街道东升佳园二期,纤维街道福馨佳园小区,汤池镇复兴村,帽盔山街道四库春秋2号楼、桃源逸景小区5/6/9/10号楼,合作区中央街道31-2至31-18号楼、文庆路70-19至70-43号楼/文庆路70-45号楼,永昌街道保利一期A2区5号楼。 振安区珍珠街道曙光家园小区1号楼、2号楼,紫光福郡一期15号楼。 元宝区兴东街道环球小区。 |
(二)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上海市 | 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西藏北路新赵家宅(36号、51-112号、119-120号)。 奉贤区:金汇镇梅园村部分区域(东至航塘港、西至航塘公路、南至梅园9组小排河,北至浦东/奉贤界河)。 |
江苏省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 |
安徽省 | 宿州市:泗县运河街道、虹城街道、泗水街道、泗城镇、大路口镇、草沟镇、丁湖镇、屏山镇(6月20日开始追溯) |
辽宁省 | 丹东市:振兴区临江街道浴池胡同 12 号楼、振一街 14 号楼/ 青年大街 15 号/17 号,纤维街道地质路 49-5 号、福春街 58 号、瓦房街转盘至姜支线与瓦房街交汇处以北区域,帽盔山街道四库春秋小区、桃源逸景小区,江海街道胜利村第十村民组 1-17 号区域,高新区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C21 工园,永昌街道保利一期 A2 区。 振安区珍珠街道曙光家园小区、紫光福郡一期 16 号楼。 元宝区广济街道御景苑小区二期 2 号楼、金山镇绿地 海域香庭 3 号楼。 |
(三)低 风险地区或参照低风险地区管理(3天日常健康监测)
北京市 | 昌平区:小汤山镇。 |
辽宁省 | 丹东市。 |
上海市 | 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 奉贤区:金汇镇。 |
江苏省 | 南京市:六合区、江宁区、秦淮区。 无锡市:新吴区、锡山区。 淮安市:金湖县。 徐州市:睢宁县 |
安徽省 | 宿州市:泗县(从6月20日开始追溯) 合肥市:肥西县、瑶海区、蜀山区。 淮北区:濉溪县。 |
广东省 | 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湖街道、黄贝街道、龙岗区南湾街道、宝安区航城街道。 |
注:如未明确健康管理措施追溯期的,从公布期起往前追溯7天。对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观察)
即实行“7+3”健康管理措施: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措施。
入境来湖返湖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观察)
即对入境人员实行“7+3”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措施。
我省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省内的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负责,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目前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且超过7天的入境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转入居家健康监测,超出的天数可折抵后续居家健康监测天数。
我省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省外的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承诺7天内不再返回浙江的,由省外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确认并落实专人专车“点对点”接回。离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时“健康码”赋黄码,7天后自动转为绿码。不满足上述“点对点”接回等条件的,应继续在浙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可在属地政府指定的酒店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健康码”赋绿码,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浙。
省外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我省的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实施健康管理措施满10天的,入浙后无需管控;未满10天的,入浙后按照现行闭环转运要求转运至目的地,补齐“7+3”健康管理措施。上海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我省的人员,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后,转运至嘉兴继续集中隔离4天,期满后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负责,闭环转运至省内目的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